悲哀并“性感”的“三寸金莲”论文

悲哀并“性感”的“三寸金莲”

◎文/北京·若穀

因我们家是满族,小时候就对邻居奶奶缠过足的小脚颇感兴趣,便问祖母:“奶奶的脚怎么是三角的?”祖母说咱们满族女人不裹脚,只有汉族女人才裹的,便和我讲起小脚的来历,现在依稀记得祖母当时这么说:女孩四岁左右的时候,就要用布条儿将脚缠裹起来,为的是不让脚长大。小孩子一天天如水葱般的成长,缠脚布却裹得越来越紧,最终脚就被缠裹成了三角形。从此女人便失去了走路的能力,所以民间有“小脚一双,眼泪一缸”的说法。而这眼泪所变幻出的、所换取的,是女性承受极大痛苦的有关“三寸金莲”的“美誉”。

记得邻居老奶奶的小脚,真是只有三寸左右大小,用裹脚布缠着,有时她也穿白色的小脚袜子。除了大拇趾,其余四个趾头全部扭曲、弯折在脚心里,那样子看着让人揪心和恐怖。走起路来一颤一颤的摇摆,有阵风似乎都能把她吹倒。

抓教育、强信念,推进“两学一做”新常态。理想信念教育做到“四个感”:即“存在感、仪式感、归属感、自豪感”。抓严抓实“三会一课”等党内基本教育,让党员真真切切的感受到党组织正规严肃的存在感;大张旗鼓的开展党员生日、入党宣誓、干部宣誓等活动,让党员干部轰轰烈烈的感受到肃然威严的仪式感;让普通党员进党校学习,到基地参观,使其实实在在的体味到投入怀抱的归属感;党内“两优一先”,工作上的劳模先进走上井冈、问道延安,在圣地摇篮接受红色洗礼,激发起不忘初心,继续前行的自豪感。思想上的四个感催生工作中的紧迫感、责任感、担当感。

关于小脚,在古代和近代(辛亥革命以前),是女人的象征和时尚的体现,甚至就是男人眼里的性感。郁达夫先生曾在他的作品里写道:每逢吃藕的时候,他就想到二小姐的玉足,于是乎他阁下就多吃了两碗。以跳花墙闻名于世的张君瑞先生,第一次看见崔莺莺小姐时,便是先迷上了她的脚,连看见她走过去的脚印,心里都突突直跳。由此可见,女人缠足在过去的确是一种“美”,窈窕而婀娜。

表3中Freundlich模型的平均r2=0.957,故Freundlich模型优于Langmuir模型(平均r2=0.804),能较好地拟合Cd在9个地区土壤中的等温吸附数据。根据1/n值与吸附等温线的形状关系可知[16-17],Cd在1号、2号、5号、6号、8号和9号土样中的吸附强度1/n<1,属于“L型”吸附等温线;Cd在3号、4号和7号土样中的吸附强度1/n>1,属于“S型”吸附等温线。引起吸附等温线出现非线性的关键因素是土壤有机质的非均质性。

前两次的被捕都只是被短期拘留之后就被释放了出来,然而1930年5月又一次被逮捕,只是这次不像前两次很快就被释放了出来,中野重治在监狱里待到同年12月,直至被保释出狱。以这次八个月左右的入狱经历为素材,中野重治于次年1931年6月在杂志《改造》上发表了短篇小说《菊花》。

苏东坡有首《菩萨蛮》,他是这样写的:莲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踪。偷立宫样稳,并立双跌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

唐以后的宋、元、明、清各朝,也都推崇小脚。无论宫廷大臣还是文人墨客,历经千年,不仅无人反对,甚至赞美歌赋。

支持唐朝起源论的人引证说:“三寸金莲”是南唐后主李煜的妃子发明的。说后主李煜有一叫窅娘的妃子,生得美貌,深受宠爱。李煜诏令筑金莲台,高六尺,饰以珍宝,网带缨络,台中设置各色瑞莲。令窅娘以帛缠足,屈上作新月状,著素袜舞于莲中,回旋有凌云之态。李煜看了,喜不自禁。此后,窅娘为了保持和提高这种舞蹈的绝技,以稳固受宠的地位,便常用白绫紧裹双足。此后,宫中女子全都效仿着也裹起脚来,便成了时尚,一时间衡量美女的标准,要看脚是不是足够小。

古代男人对“三寸金莲”的喜爱,历经千年不变。据说清朝时有中国留学生去日本,被日本海关拦住,让其解释为什么携带小巧的绣鞋,这位学生有点害羞地说他希望在空闲时间能够欣赏到爱人的“脚”。

阿花趁势抓住我的手,说,你不是不会心疼女人吗?这不挺会讨女人欢心嘛。然后就破涕为笑,往我身上靠,一双手箍在我的脖子上。

在这里要说的是,清朝入关后,是反对汉人缠足裹脚的。朝廷一再下令禁止,但缠足已成举国之风,实难停止。到了1668年,也就是康熙七年,朝廷也就不再坚持了。

“三寸金莲”在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起源于何朝说法不一,一说是隋朝,一说是唐、宋,更有人认为是起源于夏、商时期,据说禹妻、妲己便是小脚,似乎有点儿耸人听闻。

关于“裹脚”,清代有一说法,按今天话说,就是为了增加女人的“性感”。此说认为“女人的脚越小,性欲就越强……由于限制了脚部肌肉的发展,臀部会变得更加丰满,对男人更有诱惑力。丰满的臀部也利于自然分娩。古代没有剖腹产,生育能力尤为重要。

这三寸金莲“性感”说的始作俑者,是清朝文人李渔。他在《闲情偶寄》中就宣称“缠足的最高目的是为了满足男人的性欲”,还归纳了48种三寸金莲的玩法,有闻、吸、舔、咬、搔、脱、捏、推等。

古人还有一种变态爱好,就是把女人的“三寸绣鞋”当酒杯,美其名曰“金莲杯”。

如此这般的变态,在今天看来实在是匪夷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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