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金代短墨_购买力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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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金代的短陌,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金代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832.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4339(2016)02-160-05

      “短陌”,又称“短钱”,是指以不足实数一百而当百钱使用的货币现象。短陌这种货币现象,上自东汉,下至清朝,长期存在于中国封建王朝的货币领域,故清代史学家赵翼曾说:“古来用钱未有足陌者。”[1]关于金代的短陌,史籍有以下几条记载。

      (1)《北行日录》。南宋楼钥在宋孝宗乾道五年(1169年,金大定九年),以书状官从试吏部尚书汪大猷、宁国军承宣使曾觌出使金国时,曾在其见闻录《北行日录》中记载了宿州的短陌现象:“城中人物颇繁庶,面每斤二百一十,粟谷每斗百二十,粟米倍之,陌以六十。”[2]

      (2)《揽辔录》。乾道六年(1170年,金大定十年),南宋大臣范成大以起居郎、假资政殿大学士官衔,充祈国信使,在出使金国过程中,他曾在汴京置局造官会见到金国的交钞,并在其使金日记《揽辔录》中记载了金国交钞使用中的短陌现象:“以七十为陌。”[3]

      (3)《金史》。世宗大定二十年(1180年),《金史·食货志》记载:“二月,上闻上京修内所,市民物不即与直,又用短钱,责宰臣曰:‘如此小事,朕岂能悉知?卿等何为不察也。’时民间以八十为陌,谓之短钱,官用足陌,谓之长钱。大名男子斡鲁补者上言,谓官私所用钱皆当以八十为陌,遂为定制。”[4]

      由上可见,金代短陌从“陌以六十”,到“七十为陌”,再到“八十为陌”,呈现出不断变化的状态。直至世宗大定二十年(1180年),金政府顺应民间交易习惯,下令“官私所用钱皆当以八十为陌”,由此,“以八十为陌”的短陌,成为金代官方所定的一项货币制度。

      一、短陌的成因

      关于中国货币史上短陌现象的成因,日本学者加藤繁和中国学者彭信威、萧清等认为,由于作为流通手段的铜钱不足,为了能使以较少的货币量实现更大价格的商品交易,进而产生了短陌的现象[5]。

      就金代货币而言,金初用辽、宋旧钱,也曾使用刘豫“阜昌元宝”、“阜昌重宝”,虽海陵、世宗、章宗等时期分别铸有“正隆通宝”、“大定通宝”和“泰和重宝”铜钱,但因铜料缺乏,且铸币成本高,“所得不偿所费”[4]1071,故铸造的铜钱数量不多(金史学家张博泉认为,“金铸铜钱,不仅铜供应不足,生产所费太大,而实际铸钱数少”[6]。李侠等认为,“金代设钱监铸钱,不仅铜供应不足,且鼓铸费用甚大,实际铸钱量较少”。[7]),造成有金一代流通领域始终存在着因铜钱不足而产生的“钱荒”[8](郭彦岗在其著作《中国历代货币》也对金代“钱荒”进行了相关论述[9])。据《金史》记载,大定十年(1170年),“民间钱重,贸易必艰”[4]1070。至大定二十六年(1186年),金朝的货币运行状况仍然是“中外皆言钱难”[4]1072,存在着较为严重的“钱荒”问题(关于金代钱荒的性质,裴铁军认为,贞元二年(1154年)海陵发行交钞前,金朝钱荒的性质是,因金国铜少,铸币难行,造成铜钱匮乏而无法满足商品流通所需而产生的“铜钱荒”;交钞发行之后,由于劣币驱逐良币的格雷欣法则作用,金朝的钱荒性质,演变为纸币交钞驱逐铜钱,而造成的商品流通领域的“铜钱荒”[10])。从《北行日录》中宿州地区商品交易中的“陌以六十”,到《揽辔录》所记载的交钞的“七十为陌”,再到《金史·食货志》中“以八十为陌”的官方短陌规制,它们都是以不足一百钱的货币,来完成一百钱的商品交易,其目的就是用较少的货币量实现更大价格的商品交易。正是由于铜钱不足而长期存在的“钱荒”,为了能让少量的货币代表更多的商品价格,从而实现商品交易,金代货币流通领域才产生了短陌现象。

      在短陌制的运行中,以不足一百钱的货币,完成一百钱的商品交易,表面看,这是以不足量的货币充当足量的货币,是货币的贬值。因此,有学者认为,“短陌产生于货币贬值,而且短陌比率本身就在表现货币贬值的程度”[11]。其实,短陌制产生和运行的要害在于——短陌中的货币执行着的是货币的流通手段功能,而不是货币的价值尺度功能。我们知道,作为价值尺度的货币,它必须是足值的。而作为流通手段的货币,它可以是不足值的。这是因为货币执行流通手段的职能,只是转瞬即逝的交换媒介,不足值的铸币,甚至完全没有价值的纸币,也可以用来作为货币流通手段。短陌现象的本质,是由于缺乏承担流通手段职能的货币,而不是承担价值尺度职能的货币。短陌产生的目的,也只是为了实现货币流通手段短缺条件下的商品交易。从这一点上说,短陌的产生与货币的贬值没有必然的逻辑关系。也就是说,短陌产生于货币流通手段的短缺,而不是货币贬值。

      二、短陌机制和比率

      金代实行的短陌,不是固定不变的,它经历从“陌以六十”,到“七十为陌”,再到“八十为陌”不断变化的过程。短陌这种民间习俗或官方规制,体现了流通手段短缺下的货币内在运行机理。

      金代的“钱荒”,给商品交易带来了极大的不便。金政府虽采取了开矿铸币等多种措施,但始终未能有效解决货币短缺的难题。那么,在无法解决货币短缺的前提下来达成商品交易,最为可行的办法,就只能是变更交易中的支付标准,即让少量的货币,代表更多的商品价格,从而实现商品交换的目的。短陌内在的运行机制,就是要实现货币与商品价格的相互匹配与平衡,推动少量的货币代表更大的商品价格,从而自发地完成商品交易。正是源于货币运行机制中的这种内在驱动力量,在最终实现商品交易的过程中,市场会产生一个少量货币与更大商品价格的动态比率,即短陌的比率。

      在自然经济为主的金代,“陌以六十”、“七十为陌”、“八十为陌”动态化的短陌,是在金代无法解决货币短缺的情况下,货币运行自发地形成的一种倒逼调节机制,是实现商品交易的价格再发现过程,是货币规律自发调节的产物。它在推动实现商品交易的同时,货币本身也完成了其内在规律的自我实现。而且,大定二十年(1180年),世宗下令把原本是民间以八十为陌的短陌习俗,变为“官私所用钱皆当以八十为陌”的政府法令,短陌由此就成为了一种合乎经济规律的制度设计。

      在自然经济为主的中国古代社会中,金朝因货币短缺而催生出的短陌,还与商品经济的发展水平和货币的短缺程度,有着密切的关系。

      历经建国初期经济动荡之后的金朝,特别是到政通人和、社会稳定的世宗和章宗时期,其经济得到了较大的发展。经济的发展,促进了商品交易的繁荣,不可避免地会引发货币需求量的增长,从而进一步加剧了金初以来的“钱荒”矛盾。也就是说,如果一个地区的商品经济越是发达,货币的需求量就相对越大,在货币总量不变的前提下,需要用更少的货币去配比更大商品价格,从而完成商品交易,因此,其短陌的比率就会相对较低。与此同理的是,在同等经济发展水平的两个地区,货币越是短缺的地区,为实现商品交易,其短陌的比率也会相对较低。因此,金代的短陌与地区商品经济的发达程度和货币短缺的程度成反比,而且,短陌的比率,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不同时期和区域的商品经济发达程度和货币短缺程度的微观表现和量化标准。

      作为货币短缺条件下实现商品交换的货币运行机制,短陌还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不同国家间货币购买力的差异和整体物价水平的高低。对此,学者何平、林琳认为,在两个不同地域间短陌比率的差异和铜钱流动时,由一个经济体通货紧缩引起的短陌现象,以相对较低的铜钱或纸币为基准计价货币单位,可以吸引对方国家良币流入以实现比对方国家更高的交换价值。之所以存在这种情况,是由于各自设定了不同的计价基准,同一种铜钱在两个国家具有不同的购买力。这种差异就如同购买力平价所决定的汇率水平一样[5]。

      据《建炎以来系年要录》记载,绍兴三十年(1160年),南宋大臣王淮奏言道:“两淮多私相贸易之弊……若钱宝则有甚焉。盖对境例用短钱。南客以一缗过淮,则为数缗之用。”[12]史料明确指出,当时南宋的一缗钱,至金国后可值数缗钱用,充分说明金国的货币购买力明显高于南宋。再看两国的短陌比率,宋以七十七、七十五为陌。金在大定十年(1170年)还是以七十为陌,因此,乔幼梅先生认为:“一贯宋钱(七百七十文)到了金统治地区,至少可抵两、三贯使用。”[8]121这也表明,短陌比率与货币的购买力呈现反比关系,即短陌的比率越低,代表货币的购买力越大。另外,据《宋会要辑稿·食货》二八之七记载,在宋金贸易中,“唐(河南唐河县)、邓(河南邓县)间钱陌,以一二十数当百”[13]。可见短陌比率已经低至以一二十当百。《宋会要辑稿·食货》三八之四二也曾记载,乾道三年(1167年)七月,大臣唐琭指出:“襄阳府榷场,每客人一名入北界交易,其北界先收钱一贯三百,方听入榷场,所将货物又有税钱及宿食之用,并须见钱。大约一人往彼交易,非将见钱三贯不可,岁月计之,走失见钱,何可纪极。而北界商人未有一人过襄阳榷场者。”[13]5487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金的货币购买力高于南宋。

      关于短陌条件下的金与南宋的物价水平,以绢价为例,据《北行日录》记载,楼钥于乾道六年(1170年)正月十五路过金国的相州时曾问询绢价,“好绢每匹二贯五百文,丝每两两百五十文(并六十陌)”[2]6151,此时金国的短陌比率为六十为陌,二贯五百文的绢价合一贯五百六文;而南宋的绢价大体为每匹四贯文(日本学者加藤繁认为“南宋国内的绢价大体上每匹四贯文”。[14]),短陌比率为七十五为陌(据《东京梦华录》记载:“都市钱陌,官用七十七陌,街市通用七十五。”[15]9),绢价合二贯二百八十五文。“所以实际上金的绢价只有宋的绢价的二分之一。”[14]238通过两国绢价的对比表明,南宋的物价水平明显高于金国。由此也可知,金与宋短陌的比率与物价的水平呈现出正相关的关系,即一国的短陌比率较低,其物价的水平也就相应较低。

      三、短陌与宋钱入金

      有学者认为,吸收南宋铜钱,是金代实行短陌的另一原因。其中,宋杰认为,金朝“实行短陌制(少于770文/贯),吸引南宋的商人来北方购买商品”[16]。乔幼梅也认为,金政府采取短陌的方法,大量吸收南宋的铜钱[8]。王曾瑜也认为:“在对宋贸易中,金朝利用短陌和盐、绢等物套购对方的铜钱。”[17]关于宋钱北流入金,《宋史》、《建炎以来系年要录》等史籍都有记载。《宋史》卷一八○《食货志·钱币》记载,绍兴末,臣僚言:“……南北贸易,缗钱之入敌境者,不知其几。”[18]《宋会要·刑法二》也记载,(乾道)三年三月二日,臣僚言:“伏见钱宝之禁,非不严切。而沿淮冒利之徒,不畏条法,公然般盗出界,不可禁止。……”(六年)十月二十八日,权发遣盱眙军龚鋈言:“每年津发岁弊币过淮交割,其随纲军兵及使臣等目不下四五十人,往往循习年例,私传钱宝出界。并夹带私商,不容搜检。……”[13]6574《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百八十六记载,绍兴三十年(1160年)九月,右正言王淮说,“两淮多私相贸易之弊。……若钱宝则有甚焉。盖对境例用短钱,南客以一缗过淮,则为数缗之用。况公然收贯头钱而过淮者,日数十人,其透漏可概见矣”。另据《宋会要·食货》卷三十八记载,乾道三年(1167年)闰七月十二日,尚书度支郎中唐琢曾说:“闻于光州枣阳私相交易,每将货来,多欲见钱,仍短其陌,意在招诱。嗜利奔凑者众。”[13]5487宋钱走私入金的巨额利益,不仅吸引了大量南宋商人们走私宋钱,而且南宋驻守在边境的军士,以及派遣入金的外交人员,也经常贩钱入金。《宋会要·职官》五一载:庆元元年六月二十九日,臣僚言:“铜钱透漏,法禁不行。今朝廷见议两淮铁钱,未有成说。虽铁钱不得过江,而铜钱过淮常自若也。每岁使人出疆,一行随从颇众,谁不将带铜钱而往?不知几年于此矣!”[13]2355

      根据上述史料,货币史学家全汉昇先生认为:“北方铜矿产量本来不多,铸钱工业又不发达,故政府虽然努力在各地开矿采铜,立监铸钱,结果还是无济于事,因成本太大,所得不偿所失。因此,在当日金国的市场上,铜钱流通稀少,交易筹码至感不足。在这种情形下,金国政府遂以种种手段来高价收买宋钱,以奖励宋钱的秘密输入。”金国对“市场上铜钱的行用采用短陌的办法,即在交易的时候,人们只拿出一二十文(或多些)的铜钱便当作一百文来使用。这样一来,钱值无形中自然增贵,从而把宋钱私贩赴金自然可获大利”[19]。乔幼梅指出,在宋金贸易中,金朝以短陌吸引宋钱。金在与南宋的贸易中,短陌短到惊人的程度。有以六十为百者是高的,往往以“一二十数当百者”。因此,一贯宋钱(七百七十文)到了金统治地区,至少可抵两、三贯使用,这对于买贱卖贵、追逐高额利润的南宋商人来说,当然具有强烈的吸引力[8]。

      本文认为,造成金与南宋两国之间货币流动的根源,在于铜钱在两国的购买力不同,而非金朝实施的短陌制。由上述史料“南客以一缗过淮,则为数缗之用”可知,同样的一缗铜钱,在金国的购买力是南宋的数倍。正是由于铜钱在金国的购买力高于南宋,才吸引了更多的南宋商人争相进入榷场,用铜钱购买金国货物,自发地推动铜钱从购买力相对较低的南宋流入金国,造成货币跨境间的自发流动。也就是说,因货币购买力不同而产生的南宋铜钱北流入金的现象,本质上要求此时铜钱执行的是货币的价值尺度功能。与此不同的是,短陌本身只是货币流通手段短缺而产生的结果,本质上源于货币的流通手段职能,这是研判南宋铜钱北流入金的原因和性质的关键所在。

      另外,金朝并没有针对南宋而采取特殊的短陌来吸引南宋铜钱。正如汪圣铎先生就“宋金争夺铜币”所提出的质疑:一是“金朝史籍上找不到能证明(金实行短陌制吸引南宋铜钱)系官方所为”。二是金朝用短陌制吸引南宋铜钱,“这样的不等价交换,在实际生活中是难以想象的。退一步讲,假定他们讲的情况是真的,而且上述情况是金朝官方一手操纵的,那么进行如此的不等价交换,金朝官方每年要贴补多少钱财呢?这样做值得吗?金朝当时能拿出那样多的资财来作这种事吗?《金史》中为什么对此全无记载呢?”宋、金之间的铜币流动,“主要反映了货币由流通量充足向流通量不充足、由购买力低地区向购买力高地区的正常流动……这并不是金朝政府有意造成的,而只反映当时金朝境内实际情况,宋、金间存在物价差(铜钱购买力差异)的正常经济现象。……(宋钱北流入金)流动是客观形势造成的,不是主观努力的结果”[20]。

      因此,本文认为,宋钱北流入金,本质源于铜钱在两国具有的不同购买力,而造成的货币自发流动。值得注意的是,金朝实行的短陌制,尽管是货币短缺条件下币值的自发调整,但在宋金贸易中,它只是顺应和契合了这种货币因国家间购买力不同而流动的内在规律,而且在客观上为宋钱北流入金国提供了制度保障,并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四、金代短陌的特点

      一般认为,短陌是铜钱之间存在价值差异的情况下所产生的货币现象,只是由于贱金属货币的价值低微,所以铜钱间的价值量差异才明显表现为短陌[11]。但金代的短陌,不仅存在于铜钱,而且在纸币交钞和白银货币中,都有存在。

      纸币交钞中存在的短陌现象,是金代短陌的特点之一。纸币交钞是金代最主要的货币。在南宋大臣范成大的《揽辔录》中,他所记载交钞的“七十为陌”,是直接印制在交钞上的条文,应是其亲身所见。钞文曰:“以七十为陌,伪造者处斩。捕告者赏钱三百千。”[3]12这也表明,在乾道六年(1170年,金大定十年),范成大使金之时,交钞以“七十为陌”的短陌制度,就不仅是金朝货币领域中的一种惯例习俗,而且有可能已是官方的制度规定。但据《金史·食货志》记载,世宗大定二十年(1180年),“时民间以八十为陌”,也说明交钞上所记载的这种“七十为陌”的短陌制度,有可能只限于交钞的使用。

      金代的白银也存在短陌现象。章宗于承安二年(1197年)十二月在铸造白银货币“承安宝货”时,曾明确记载了白银与铜钱的兑换比率为“旧例银每铤五十两,其直百贯”,并依此为据,规定承安宝货与铜钱的兑换比率为“每两折钱二贯”[4]1076。但据近年来出土的考古实物资料,金德平在其《金代银铤考》中,曾发现在出土的金代银铤中,其上铭刻着不同的白银与铜钱的兑换比率。其中,14号铤“每两一贯八百文”,15号铤“每两二贯文”,23号铤“白银每两一贯九百四十文”,29号铤“每两计八十陌钱贰贯”。从银铤记录看不同时期银钱的兑换比率时有变动。29号铤还提及白银兑换的是“八十陌钱贰贯”,应指金代铜钱的短陌规定,实际一两白银兑换到的铜钱不是2 000文,而是1 600文[21]。这些也表明金代的白银也存在短陌现象。

      值得注意的是金代短陌与政府财政的关系。有学者认为,政府行为与短陌的关系分为两种:承认和利用[5]。以政府利用短陌最为典型的唐代为例,据陈明光《唐代“除陌”释论》,唐代政府一方面在官方的财政支出利用短陌缩减财政支出;另一方面,在官方支付给民间时不足一百钱而当一百钱使用,变相地征收交易税以盘剥民众[22]。但金代的短陌,与此并不相同。《金史·食货志》记载,世宗大定二十年(1180年),“二月,上闻上京修内所,市民物不即与直,又用短钱”,而“时民间以八十为陌,谓之短钱,官用足陌,谓之长钱”。这说明当时金朝的政府部门,存在着采取短钱的方式,来敲诈百姓的问题。因此,世宗责备宰臣说:“如此小事,朕岂能悉知?卿等何为不察也?”这也明确表明了这种用短钱敲诈百姓的行为,应该是官吏们的私人做法或腐败行为,而不是金朝官方为缩减财政支出的政策所为。正因如此,当大名男子斡鲁补者上言说,“官私所用钱皆当以八十为陌”,金政府就顺应了“民间以八十为陌”的交易惯例,并下令官私用钱都以八十为陌。由于官私用钱都以八十为陌,一方面为杜绝官吏以短陌方式盘剥民众,提供了制度保障;另一方面,也清楚地表明,金朝政府不存在利用短陌来缩减财政支出的意图和行为。因此,金代的短陌并不是金朝统治者为缩减财政支出或增加财政收入而采取的政府行为。

      金朝存在着较为严重的“钱荒”,因此,用少量的货币代表更多的商品价格,实现货币短缺条件下的商品交易,就成为“不足百钱而当百钱”的金代短陌产生的内在必然。本文认为,金代短陌的产生,主要是源于流通中的铜钱不足。南宋铜钱北流入金,根本原因在于金朝的货币购买力高于南宋,是货币规律下的铜钱自发流动。另外,因货币短缺而催生出的金代短陌,与商品经济的发展水平和货币的短缺程度存在着密切关系,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不同国家间货币购买力的差异和整体物价水平的高低。同时,金代的纸币交钞与白银也存在着短陌现象,这是金代短陌的特点之一。而且,与其他朝代相比,金代的短陌仅是货币运行规律自发调节的市场行为,而非金朝统治者为缩减财政支出或增加财政收入而采取的政府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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