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的文化观_毛泽东论文

毛泽东的文化观_毛泽东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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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A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394X(2002)01-0037-05

毛泽东十分重视研究中国文化以及比较中西文化,并因之逐步形成了中西文化选择的价值导向,形成了自己的文化观和中西文化比较观,最终凝聚成中国文化现代化的新颖认识。

(一)

对于文化学专家来说,其所谓文化观,也就是关于“什么是文化”的系统的理论说明。文化观是评价某种文化的前提。对一种文化现象的外延大小的确定与内在价值高低的评判,必须建立在特定的文化观之上。特定的文化观又是以特定的文化定义来表达的。对于非文化学专家来说,其特定的文化观则表现为对某种文化定义的遵循。毛泽东既要研究中国文化,对中国文化作出价值评估,就不可能不遵循一定的文化观。问题是,他所遵循的文化观,究竟属于“大文化”范畴呢还是“小文化”范畴。因为毛泽东毕竟没有对此作出明确的说明,我们只有从他的有关论述中去把握。为了这一把握的准确性,我们有必要尽可能地考察他一生各个时期的论述。

在1917年4月1日《新青年》第2卷第2号上,毛泽东以二十八画生的笔名发表了《体育之研究》(该书曾于1960年由人民体育出版社出版),其中有云:“近人有言曰:‘文明其精神,野蛮其体魄’。此言是也。欲文明其精神,先自野蛮其体魄。苟野蛮其体魄矣,则文明之精神随之。夫知识之事,认识世界之事物而判断其理也,于此有须于体者焉。直观则赖乎耳目,思索则赖乎脑筋,耳目脑筋之谓体,体全而知识之事以全”。这里提到的“近人”系指梁启超。毛泽东引梁语虽旨在阐明锻炼身体与学习文化知识的关系,但从他的论述中,我们不难了解到,所谓“文明其精神”,既要讲“破”,即“汰去陈旧之观念”;又要讲“立”,提倡“新观念”,就是通过破除旧观念而在精神上树立全新的观念。

1917年下半年至1918年上半年,毛泽东在湖南第一师范读书时,曾对其师杨昌济用作教科书的《伦理学原理》(德国人泡尔生著,蔡元培译)一书加了一万一千余字的批语。其中写道:“观念造成文明,诚然诚然。”这句批语是对泡尔生下列观念的首肯:“全世界文明世界历史之生活,乃皆观念之所管辖也,彼其完成本质发展生活之动作模型,既已发现,则自能利其故见,动其新思,而终实现于动作。”这里姑且不论毛泽东的概括是否贴合泡尔生的原义,我们只想指出:从这句批语中,已足以明了当时毛泽东将一部人类文明史视为观念变化的发展史。“文明”是否即“文化”,这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即凡是文化的必是文明的,反之亦然。既然毛泽东将人类文明史视为人们观念的产物,那么他当时视文化为观念所造就不成疑义。其实,当时的毛泽东,极端推崇主观精神力量,不仅视一切文化形态为观念所造,甚至把全部人类生活归结为人的观念活动,他说:“予谓人类只有精神之生活,无肉体之生活。试观精神时时有变化,肉体则万年无变化可以知也。”[1](P168)这是因为他当时在哲学上遵循的是主观与客观混同的思想路线,所谓“观念即实在,实在即观念……我即宇宙”;他又说:“我即实在,实在即我,我有意识者,即实在有意识者也,我有生活者也,即实在有生活者也。”[1](P116)

1920年8月24日毛泽东在长沙《大公报》发表《文化书社缘起》,一变以前侧重讲“新观念”而正式讲“新文化”;“……尤其是不能说湖南已有了新文化。彻底些说吧,不但湖南,全中国一样尚没有新文化。”这里所讲的“文化”,都是指观念形态的文化而言的。所谓“没有新文化”,就是指没有新观念、新知识、新道理、新风俗;所谓“闹新文化”,也就是改革旧观念、旧风俗,提倡新观念、新风俗。他特别强调:“没有新文化由于没有新思想,没有新思想由于没有新研究,没有新研究由于没有新材料。”[1](P116)这一环紧扣一环的逻辑推论,每个层次都属于观念形态的文化。所谓“新思想”,正如他所说:“以洗涤国民之旧思想,开发其新思想”[1](P639),是相对封建旧思想而言的,指西方的资产阶级思想:“见于教育方面,为平民教育主义;见于经济方面,为劳获平均主义;见于思想方面,为实验主义”[1](P292);所谓的“新研究”,也就是各种主义的研究。在1919年7月21日《健学会之成立及进行》一文中,他列举了健学会会员的研究范围为:“大体为哲学,教育学,心理学,化理学,文学,美学,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问题”。1919年10月23日,他在《北京大学日刊》上发表的《问题研究会章程》,则说得更具体:“在各种问题研究之先,须为各种主义之研究。下列各种主义,为特须注重研究之主义——(一)哲学上之主义;(二)伦理上之主义;(三)教育上之主义;(四)宗教上之主义;(五)文学上之主义;(六)美术上之主义;(七)政治上之主义;(八)经济上之主义;(九)法律上之主义;(十)科学上之规律。”1921年1月2日,毛泽东在同新民学会会员讨论怎样研究学术问题时,又强调:“所谓研究主义是研究哲学上、文学上、政治上、经济上以及各种学术的主义,当然没有另外的主义”。[2]所谓“新材料”,这一点他说得很清楚:“湖南人现在脑子饥荒实在过于肚子饥荒,青年人尤其嗷嗷待哺。文化书社愿以最迅速、最简便的方法,介绍中外各种最新书报杂志,以充青年及全体湖南人新研究的材料。也许因此而有新思想、新文化的产生,那真是文明馨香祷祝、希望不尽的!”[1](P499)《毛泽东的文化性格》一书在引证毛泽东这段论述时,将其中的“新材料”作了不妥当的解释:“什么是新材料,显然易见,它就是新文艺新文化必须依靠和反映的新对象,就是平民大众不同于士大夫、文化人的真实的生活处境、现实的理解水平、切实的愿望理想”。[3](PP109-110)这种“显然易见”,其实只能解释为对毛泽东的原文“视而不见”,而又加以主观发挥。

1923年7月毛泽东在《省宪下之湖南》一文中,论及“一般文化教育”时,所列举的方方面面,显然比以前宽泛了许多,因为在此文中,他不但提到了小农思想略无变动,他们的政治要求但求有清官有好皇帝,女子的小脚之类的思想、风俗的文化现象,而且还提到了诸如教育上的学制、政治上设省设会这种资产阶级的新政治制度、宗法社会之一切旧样式、宗教上的天主教堂这类文化现象。这表明毛泽东当时心目中的文化,又包含了“制度文化”的内容。

1930年5月,毛泽东在《反对本本主义》中指出:“以为上了书的就是对的,文化落后的中国农民至今还存在着这种心理”。[4](P50)这段论述中的文化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文化知识、学识修养、文化水平,不涉及价值意义上的精神文化。

1938年在延安,毛泽东与梁漱溟有一场关于中国社会文化特征的争论。争论所涉及的“最核心的问题是阶级和阶级斗争”。梁氏认为中国社会贫富贵贱不鲜明、不强烈、不固定,因此阶级分化和对立也就不鲜明、不强烈、不固定。据此分析,他以“伦理本位”、“职业分途”八个字来概括中国社会文化的特征。梁解释说,所谓“伦理本位”是针对西方人“个人本位”而言的。西方人讲自由、平等、权利,动不动就是我的自由权,个人的权利放在第一位,借此分庭对抗。但中国不是这样,注重的是义务,而不是权利。父慈子孝,父亲的义务或责任是慈,儿子的义务或责任是孝,还有兄友弟恭,夫妻相敬,亲朋相善,等等,都是“伦理本位”的内容,是指的中国家庭和社会的重要原则,即注重义务,每个人都要认识自己的义务是什么,本着自己的义务去尽自己的责任,为家庭,也为社会。所谓“职业分途”,也就是社会分工,你干哪一行,从事哪件工作,就有责任把它做好。人人尽责,做好本行,则社会就能稳定、发展。针对梁氏的这个观点,毛泽东强调说,中国社会有其特殊性,有自己的传统,自己的文化,这是对的,但中国社会却同样有着同西方社会共同性的一面;并明确指出梁氏的观点是太看重了中国社会特殊性的一面,而忽略了其共同性即一般性的一面。从这场争论中可以了解毛泽东当时认为的文化,已包含了社会阶级结构阶级关系、生活方式等内容,这些内容,属于他后来强调的经济基础的范畴。

1939年10月4日,他在《〈共产党人〉发刊词》一文中指出:“中国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发展不平衡的国家”。[4](P307)这里将“文化”与“政治”、“经济”并提,成为他后来论及政治、经济与文化辩证关系问题时所习用的提法。至于这一提法的意义,我们将在下面具体分析。

毛泽东讲过:“对于文化问题,我是门外汉,想研究一下,也方在开始。”[4](P348)他的这段自谦语向我们透露了一个信息,他可能在一九三九年前后曾对文化问题作过专门研究。由此所得出的文化观,就反映在《新民主主义论》中。其所阐述的文化观,是迄今我们所看到的毛泽东的最为完整、系统、明确、透彻的文化观。他是这样论述的:“一定的文化(当作观念形态的文化)是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的反映,又给予伟大影响和作用于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而经济是基础,政治则是经济的集中表现。这是我们对于文化和政治、经济的关系及政治和经济的关系的基本观念。那么,一定形态的政治和经济是首先决定那一定形态的文化的;那一定形态的文化才又给予影响和作用于一定形态的政治和经济。马克思说:‘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而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他又说:‘从来的哲学家只是各式各样地说明世界,但是重要的乃在于改造世界。’这是自有人类历史以来第一次正确地解决意识和存在关系问题的科学的规定,而为后来列宁所深刻地发挥了的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之基本的观点。我们讨论中国文化问题,不能忘记这个基本观点”。[4](P350)在这里,毛泽东明确地规定他所讲的文化是指“观念形态的文化”,并根据马克思主义“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有反作用”的理论,阐述了文化与政治、经济的辩证关系,强调文化是政治、经济的反映,并反作用于政治、经济。有的同志据此将毛泽东文化观称之为反映论的文化观。其实,反映论只是毛泽东文化观的理论依据,不足以规定毛泽东文化观的特点,所以我们认为,应根据毛泽东特别强调“文化是一种精神的东西”[5](P248),而把他的文化观纳入狭隘文化观或曰“小文化”的范畴,称之为精神文化观或曰观念文化观。

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所确立的科学文化观表明,他不同意将文化范围泛化,主张把文化严格限定在观念形态的范畴之内。这体现了他从早年开始产生的一贯认识,即侧重从精神层次上把握文化现象。但这个限定,并不意味着他完全放弃了大文化的观点。因为在《新民主主义论》发表之后,他在谈及文化时,有时仍讲的比较宽泛,例如据李银桥回忆,解放前夕,一次毛泽东问李银桥:“想不想去看庙?”李犹豫道:“都是些迷信……”,毛泽东说:“片面,片面。那是文化。懂吗?”第二天在赶庙会的路上毛泽东又说:“看庙看文化、看戏看民情。不懂文化不解民情,革命是搞不好的。”再如,1956年8月24日他在同音乐工作者谈话时指出:“拿工人农民来说,工人比较有文化,他们有技术,但还不能当工程师,比较资产阶级和知识分子就差。农民不能说没有文化,精耕细作,唱民歌,跳舞也是文化。但是他们大多数不识字,没有现代的文化技术,能用锄头、木犁,不能用拖拉机”。[6](P749)还有,他在《做革命的促进派》中将“除四害、讲卫生”说成亦是文化:“消灭老鼠、麻雀、苍蝇、蚊子这四样东西,我是很注意的……我看还是要把这些东西灭掉,全国非常讲卫生。这是文化,要把这个文化大为提高。”[6](P470)

尽管毛泽东不曾彻底摆脱“大文化”观的影响,但就其根本倾向而言,他所讲的“文化”主要是指观念形态的文化。就其强调文化乃观念形态这一点而言,毛泽东的早期、中期与晚期的看法,并无本质的差别。他晚年将他发动的那场所谓“防修反修”的政治革命,叫做“文化大革命”,正是从“触及人们灵魂”,“解决人们世界观”这个意义上讲的,所谓“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是触及人们灵魂的大革命,是解决人们世界观的革命”。[7]所以我们认为,要探讨毛泽东的文化观,就必须以他在《新民主主义论》中的论述为依据,因为该论述在毛泽东关于文化的论述中要算是最准确、最明确、最完整与科学的论述。

(二)

毛泽东在论及“文化”时,通常并不着意区分所谓“大文化”和“小文化”,而是注意从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上探讨文化与政治、经济的关系,习惯将政治、经济、文化三者并提。例如在《〈共产党人〉发刊词》、《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新民主主义论》中,都是这么并提的,有时亦增上“军事”,成为政治、军事、经济、文化四者并提。其实,政治、军事、经济、文化四者并提与政治、经济、文化三者并提,并无本质上的差别,前者只不过是为了突出“军事”而特意将它从政治范畴中独立出来,而后者显然是将“军事”纳入了政治范畴之中。

那么,毛泽东将政治、经济、文化三者并提,究竟反映了什么样的文化观呢?对这个问题,我们可以从1951年5月20日毛泽东为《人民日报》写的社论《应当重视电影〈武训传〉的讨论》的阐述中加以理解。此文中有云:“自从一八四○年鸦片战争以来一百多年中,中国发生了一些向着旧的社会经济形态及其上层建筑(政治、文化等)作斗争的新的经济形态、新的阶级力量、新的人物和新的思想”。[8](P47)这里虽然不是直接向人们阐述他将政治、经济、文化三者并提的用意,但表明采用政治、经济、文化三者并提这一表述是依据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决定和被决定、作用和反作用的原理,把学术界通常讲的“大文化”——即物质文化、制度文化、精神文化之总和,先从根本上分归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这一对范畴,然后将属于上层建筑意义上的文化,再划分为政治形态的文化与观念形态的文化,从而除了凸显出政治、经济、文化三者并提意义上的“文化”系特指观念形态文化之外,还是为了强调:在“大文化”的范畴内,不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而且就上层建筑范畴本身而言,政治文化决定观念文化,一定的文化,不但是一定的经济的反映,也是一定的政治的反映。反言之,一定的文化,不但反作用于一定的政治,亦反作用于一定的经济基础。他晚年错误地发动了文化大革命,就认识根源上讲,也在于他不恰当地运用了文化的这一反作用原理,把文化问题的解决上升为解决社会基本矛盾的决定性东西,强调“当着政治、文化等上层建筑阻碍经济的发展的时候,对于政治上和文化上的革命就成为主要的决定的东西了”,从而为他不恰当地评估我国意识形态领域存在问题之严重性找到了理论依据。实际上,对于文化反作用的过分强调,很容易陷入中国近代初期出现的那种“从文化路向救国”种种主张的同样理论困境和思想危机。

(三)

在中国近现代出现的多次文化之争中,“文化”与“文明”是否等同,无例外地成为辩论的问题之一。1926年7月胡适在《我们对于西洋文明的态度》一文中将这两个概念加以区分:“文明(civilization),是一个民族应付他的环境的总成绩;文化(culture)是一种文明所形成的生活方式”。[9](P158)胡适的观点,很快遭到了张崧年的驳斥。同年9月9日张的《文明或文化》一文,针对胡适的这一区分“开陈”他的“疑义”。张文引国内学人或针对这两个概念强加区分,或不加区分的种种见解之后,明确表示不必对“文明”与“文化”强加区分:“所以我意‘文明’与‘文化’在中国文字语言中,只可看成差不多与‘算学’与‘数学’一样,只是一物事之二名,或一学名,一俗名,不必强为之区异,或则顶多说,文化是活动,文明是结果。也不过一事之两看法”。[10](PP187-188)胡与张二人这一相异的看法,大体上可以反映迄今关于这个问题争论上的两种基本认识。不同的是,八十年代中后期兴起的文化讨论中,多数人倾向于将“文明”与“文化”加以区分,但在对“文明”与“文化”两者究竟谁的外延更宽泛的看法上,则针锋相对:一派认为“文化”包括物质与精神两个方面,“文明”附属其内;另一派观点相反,认为“文明包括人类所创造的物质和精神两方面的成果”[11](P29),而“文化”只是“文明”发展在一定时期的体现。

中国近现代历史上的文化之争既然一再讨论“文明”与“文化”是否相异这个问题,则表明一种文化观的树立,往往不能回避对“文明”和“文化”两者关系的回答。毛泽东虽然没有特意对两者的同与异加以研究,但我们仍可以从他不同时期如何使用这两个词上去探索他对这个问题的基本看法。

毛泽东如何使用“文化”这个词,这在上面的论述中,已多有涉及,这里不再赘述。我们这里先看毛泽东是如何使用“文明”这个概念的。据我们初步的归纳,毛泽东各个时期文章中使用“文明”一词,大致有四种意思,一是指有文化修养,有知识,如谓“文明柔顺,君子之容”(《体学之研究》);二是指社会物质财富富足,如谓“人人知道很文明富足的美国”(《世界杂评》);三是指人类社会的进化发展,这种进化发展又是体现在物质与精神的成就上,如谓“阶级斗争,一些阶级胜利了,一些阶级消灭了,这就是历史,这就是几千年的文明史”[12](P1376);四是特指高度的文化水平,如谓:“随着经济建设的高潮的到来,不可避免地将要出现一个文化建设的高潮,中国人被认为不文明的时代已经过去了,我们将以一个具有高度文化的民族出现于世界。”[8](P6)根据上述对毛泽东使用的“文明”一词的含义把握,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毛泽东所谓的“文明”,侧重指人类在物质方面和社会体制方面的进步状态,也就是指人类生存方式的开化程度。正因为如此,他一方面把人类发展史叫做“文明史”,另一方面把中华民族文化发展史叫做“开化史”,例如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一文中,他就称中华民族几千年的发展史为“中华民族的开化史”[12](P585)。因此,我们说他关于“文明”的理解,同恩格斯关于“文明”的观点,是一致的。因为恩格斯也是将“文明”时代视为阶级斗争的时代:“由于文明时代的基础是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的剥削,所以它的全部发展都是在经常的矛盾中进行的”。[13](P173)基于以上分析,我们认为:在毛泽东看来,“文明”远比“文化”的外延宽泛,“文化”从附于“文明”。因此,在他那里,“文化”之高低往往被用来说明“文明”成果的高低。所以就文化观层面来讲,毛泽东所谓“文明”,在外延上与“大文化”范畴相吻合,而他所谓“文化”,正如上面分析所揭示的那样,主要是指精神文化,在外延上贴近“小文化”的范畴。

(四)

文化观的核心是文化价值观。文化价值观其实就是一种哲学文化观,即依据一定的价值哲学对一定的文化进行价值评判。在文化研究中,以简洁的定义形式所体现的文化观,只对确定何为文化现象即文化研究之对象的把握这一点起作用,而文化价值观,则直接关系到对一定文化性质与特点的评估。既然毛泽东所谓的“文化”是指观念形态的文化,那么按照文化观的核心乃文化价值观的说法来看,毛泽东所崇尚的观念形态文化之内在精神是什么呢?对此,国内的学术界已发表了不少看法,其中最为接近的看法,是以毛泽东崇尚以下四种精神,即尚“动”精神,尚“变”精神,尚“斗”精神,尚“新”精神。

青年毛泽东尚“动”。“动”有什么可贵之处呢?“动以营生也,此浅言之也;动以卫国也,此大言之也”(《体育之研究》)。“动”对于国家富强幸福至关重要。他在给黎锦熙的信中说:“今若以大本大源为号召天下之心,其有不动者乎?天下之心皆动,天下之事,有不能为之者乎?天下之事可为,国容有不富强幸福乎?”他喜欢“动”,真诚地说:“动也者,盖养乎吾生、乐乎吾心而已”(《体育之研究》)。

“变”也是“动”,但更体现了“动”的价值意义,“动”的结果:“国家有变化,乃国家日新之机,社会进化所必要也。今之德意志即从前之日耳曼,……吾尝虑吾中国之将亡,今乃知不然。改建体制,变化民质,改良社会,是亦日耳曼而变为德意志也,无忧也。”[1](P116)国家的新生在于大动荡带来的大变化上。

毛泽东崇尚斗争,他对斗争充满着渴望与欣喜。他以雄健的笔调描绘出一幅大抵抗大斗争的图景:“河出潼关,因有太华抵抗,而水力益增其猛;风迥三峡,因有巫山为隔,而风力益增其怒号。”“无抵抗则无动力,无障碍则无幸福。”他认为斗争“自亦有实际生活之价值。吾人揽史时,恒赞叹战国之时、刘项相争之时、汉武与匈奴竞争之时、三国竞争之时,事态百变,人才辈出,令人喜读”(同上)。接受马克思主义之后,如前面所提到的,他将整个人类文明史看成是一部阶级斗争史。他还以矛盾论为题,从哲学高度对事物的矛盾斗争作了系统的阐述,强调事物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相联结而构成矛盾,强调“斗争的绝对性”,强调事物内部的矛盾斗争是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发展的根本原因与动力。

毛泽东尚“新”,与他尚“动”、尚“变”、尚“斗”的精神完全一致。“动”、“变”、“斗”的结果必然导致新事物的产生,这也是变动、斗争的价值所在。青年毛泽东即认为“各世纪中之各民族起各种之大革命,时时涤旧,染而新之,皆生成毁之大变化也。宇宙之成毁也亦然”(同上);他追求“新观念”、“新文化”,为此,他也曾创办文化书社,声称为脑子饥荒的湖南人提供新研究的新材料;取得政权以后,他居高临下,号召全国人民支持“新人”、“新事物”,建设“新中国”、“新社会”,学术领域,则要求“推陈出新”。

这四种价值崇尚结合起来,便构成了毛泽东的文化价值观。正如有的人所指出的那样,毛泽东的这一文化价值观,是对传统的尚“静”文化价值观的反动,并且是对传统的尚“动”文化价值观的继承和发扬,明显地体现毛泽东价值哲学的革命性与战斗性,不但对毛泽东认识和评价中外文化具有导向意义,而且深深影响了毛泽东的性格。毛泽东性格上崇尚坚强意志力,倡导忧患意识,倡导民族自豪感,提倡“只争朝夕”的紧迫感,乃至喜豪放,喜宏大,喜机智,喜浪漫,喜雄浑,都可以从他的价值哲学的这一导向上去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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