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和元代国旗之争_五色旗论文

人民和元代国旗之争_五色旗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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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帜往往是一种精神、思想或主义的重要象征,人们常常借助于旗帜的颜色、式样及旗中的图案来表达自己的信念或理想。中华民国建立后,围绕着以什么样的旗帜来代表这个新生的国家发生了一场严重的斗争。

早在中华民国建立之前,革命党人在推翻满清统治的斗争中,就已开始为他们心目中未来的共和国设计旗帜了。

1895年,孙中山在香港与杨衢云、陆皓东等策划广州起义时,准备以青天白日旗作为起义军的旗帜。“此旗之方式,系陆皓东所设计”(注:冯自由:《中华民国国旗之历史》,见《洪宪纪事诗三种》,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第95—96页。)。是役未及发动,即遭清政府镇压,陆皓东被捕遇难, 此旗亦未公开使用。此后,1900年10月,孙中山等人发动惠州三州田起义,此旗作为革命军的标志首次亮相。

1905年,同盟会建立。翌年,同盟会讨论中华民国国旗旗式,有人提议用五色旗以顺中国历史上之习惯;有人主张用十八星旗以代十八行省;还有用金瓜钺斧旗、井字旗等意见。孙中山则主张以青天白日旗为未来中华民国国旗,以纪念为革命牺牲之先烈。黄兴对此持异议,认为此旗“形式不美,且与日本旭旗相近”。孙中山“争之甚力,且增加红色于上,改作红蓝白三色,以符世界上自由、平等、博爱之真义”,但众人意见纷纭,终未议决。(注:冯自由:《中华民国国旗之历史》,见《洪宪纪事诗三种》,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第95—96页。)

辛亥武昌起义爆发,湖北革命党人使用的是十八星旗,湖北军政府建立后,门前即悬挂上了两面硕大的十八星旗(注:杨玉如:《辛亥革命先著记》,科学出版社1957年版, 第70页;曹亚伯:《武昌革命真史》(上)所附湖北军政府的照片,上海书店1982年版。)。此前, 十八星旗是以湖北为中心的革命团体共进会的旗帜,武昌起义的领导 人多为共进会成员,共进会的旗帜进而成为湖北军政府的旗帜顺理成 章。中华民国成立后,湖北地区革命党人刘公等于1912年1月10日致电 孙中山, 要求将此旗作为中华民国国旗。(注:《参议院审查案,国 旗统一案》,《大公报》1912年5月10日。)

江浙地区在宣布独立后,则普遍使用红黄蓝白黑五色旗作为标志。在筹建临时中央政府的过程中,1911年12月4日, 在上海江苏教育总会召开了共和联合会大会。会上,除选举了暂定大元帅、副元帅之外,陈其美、程德全、汤寿潜等人与留在上海的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的部分代表商定,即以五色旗为中华民国国旗。他们认为,此旗“既可表明革命行为系为政治改造而起,非专为种族革命;又能缓和满、蒙、回、藏各族的心理,与汉人共同努力赞助共和。”(注:吴景濂:《组织南京临时政府的亲身经历》, 《辛亥革命回忆录》(八),文史资料出版社1981年版,第412页; 黄炎培:《我亲身经历的辛亥革命事实》,《辛亥革命回忆录》(一),第66页。)当时, 孙中山尚未归国,此议没有遇到任何反对意见。此外还确定以青天白日旗为海军旗,以十八星旗为陆军旗,并将图案刊布于报端(注:《确定中华民国旗式》,《申报》1911年12月8日。)。

孙中山回国后,各省代表会议选举其为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定于1912年元旦在南京就任,中华民国正式开国。为此,沪军都督陈其美于1911年12月31日发出通告:“自明日起各界一律悬挂国旗,以昭庆贺,而光大典。”(注:《要闻·中华民国新纪元》,《申报》1912年1月1日。)元旦这一天,上海街头果然遍悬五色国旗(注:见《上海庆祝民国改元》照片,载《东方杂志》第八卷, 第十一号。)。而当晚举行临时大总统就职典礼的南京总统府内,也是“五色国旗飘拂”(注:袁希洛:《我在辛亥革命时的一些经历和见闻》, 《辛亥革命回忆录》(六),第288页。),“总统府前遍悬五色电灯”(注:《要闻·纪大总统莅任大典》,《申报》1912年1月3日。)。 五色旗俨然已为中华民国国旗。

1912年1月10日, 代行临时参议院职权的各省代表会议议决:“以五色旗为国旗定式”,并致函孙中山,“请即饬部颁布各省施行”(注:《参议院审查案·国旗统一案》,《大公报》1912年5 月10日。关于各省代表会议议决以五色旗为国旗的日期,刘星楠在《辛亥各省代表会议日志》中的记述为“一月十一日”(见《回忆辛亥革命》,文史资料出版社1981年版,第362页)。 但除本文所引此致孙中山函日期署“元月十日”外,各省代表会议并有一致临时副总统黎元洪,告知已议决以五色旗为国旗的电报,下署代日韵目为“蒸”,(《参议院审查案·国旗统一案》,《大公报》1912年5月10日), 可知刘文之记述为误。)。但是,孙中山并未将此议决案颁布施行,而是于1月12日咨复各省代表会议云:

贵会咨来议决用五色旗为国旗等因,本总统对于此问题,以为未可遽付颁行。……而欲俟满虏既亡,民选国会成立之后,付之国民公决。若决定于此时,则五色旗遂足为比较最良之徽志否,殆未易言。

一、清国旧例,海军以五色旗为一二品大官之旗。今黜满清之国旗,而用其官旗,未免失体。

二、其用意为五大民族,然其分配代色,取义不确,如以黄代满之类。

三、既言五族平等,而上下排列,仍有阶级。

夫国旗之颁用,所重有三:一旗之历史,二旗之取义,三旗之美观也。武汉之旗,以之为全国首义尚矣;苏浙之旗,以之克复南京;而天日之旗,则为汉族共和党人用之南方起义者十余年。自乙未年陆皓东身殉此旗后,如黄冈、防城、镇南关、河口,最近如民国纪元前二年广东新军之反正,倪映典等流血,前一年广东城之起义,七十二人之流血,皆以此旗。南洋、美洲各埠华侨,同情于共和者亦已多年升用,外人总认为民国之旗。至于取义,则武汉多有极正大之主张;而青天白日取象宏美,中国为远东大国,日出东方,为恒星之最者。且青天白日,示光明正照自由平等之义,著于赤帜,亦为三色。其主张之理由尚多,但本总统以为非于此时决定,则可勿详论。因而知武汉所主张,亦有完满之解说。究之革命用兵之际,国旗统一,尚非所急。……故本总统以为暂勿颁定施行,而俟诸民选国会成立之后。

咨文后并附有青天白日旗样式两纸。(注:《临时政府公报》第6号,1912年2月3日。)

孙中山对五色旗的批评,第一条可称正当,其余二条似不足为据。孙中山的真实意图是欲将青天白日旗作为中华民国国旗,这在咨文中已表现得再清楚不过。他甚至在总统府自己的办公室内悬挂了一幅青天白日满地红的旗子,“总统府职员及宾客多见之”(注:冯自由:《中华民国国旗之历史》,《洪宪纪事诗三种》,第98页。)。

各省代表会议的议决案,孙中山虽未颁布,但它仍通过各种渠道传布于世。从现有的记载来看,实际上无论是民国行政机关、政府官员,还是社会各界,乃至海外华侨,当时均已将五色旗视为国旗。2月12 日,清廷宣布退位,次日,在上海的南北议和南方代表、南京临时政府司法总长伍廷芳致电孙中山等人称:“国内所有军队皆中华民国之军队,……廷与唐君已电告袁君慰亭,通饬各处军队一律改悬中华民国五色旗,以示画一。”(注:《临时政府公报》第17号,1912年2月20日。)2月15日,孙中山率南京临时政府官员、 将士祭明孝陵,其仪仗所用旗帜中,有多幅五色旗(注:见中国史学会编:《辛亥革命》(八)所附照片《孙中山祭明孝陵毕将归时摄影》。)。袁世凯在被举为临时大总统后,公布了过渡暂行办法,其中规定,“国旗暂用五色旗”(注:《要闻·帝国与民国过渡之条件》,《申报》1912年2 月21日。),并将此“暂用国旗式样”照会各国驻华公使(注:《照会暂用国旗式样》,《大公报》1912年2月27日。)。2月 27日,当迎袁专使蔡元培等人到达北京时,但见北京城内“五色国旗飞飐空中”(注:《要闻·再纪代表抵京后情况》,《申报》1912年2月29 日。)。远在荷属泗水(注:今印度尼西亚爪哇岛苏腊巴亚市。)的华侨,闻清廷退位,祖国南北统一于共和的消息后,于1912年2月18 日(旧历壬子年正月初一)“升五色旗”庆祝,旗遍全埠,“五色祥云翱翔空际,诚大观哉”(注:《要闻·巴城华侨遭劫之惨状》,《申报》1912年3月11 日。)。尤为值得提及的是,南京临时政府教育部,曾于 2月初发布一征集国歌广告(注:《临时政府公报》第8号,1912年2月5日。),后在征集到的作品中选择了由沈恩孚作词的《国歌拟稿》,刊布于《临时政府公报》,“以待知音评论”,此稿中有“……旧邦新造。飘扬五色旗,民国荣光……”词句(注:《临时政府公报》第22号,1912年2月25日。),可见五色旗在时人心目中的地位及南京临时政府教育部对五色旗态度之一斑。

临时参议院为中华民国当时的立法机关,关于国旗问题,最后还是得由它来决定。1912年4月,临时参议院迁到北京。当改选正、 副议长及各委员会主任的一番斗争结束之后(注:北京临时参议院由已经各省(地区)重新选举的人员组成,故正、副议长等亦须重新举定。),确定国旗问题即被提上了临时参议院的议事日程。

5月6日,临时参议院开会的第二项议程为审议国旗统一案。议员谷钟秀首先详述了当时南京各省代表会议议决国旗统一案及临时大总统孙中山咨复的情况,认为“此案应作为政府咨交复议国旗统一案”,李国珍“赞成并请付表决”。但是有人提出,“现在各省多通用五色旗,此案似不成议案”,杨廷栋也主张此案“不付审查”。最后议长决定,由杨廷栋等7人组成审查委员会,对此议案再行审查(注:《参议院纪事》,《大公报》1912年5月8、12日。)。5月10日,临时参议院再次审议国旗统一案,杨廷栋报告审查情况称:“此先有国旗而后有议案,并非先有议案而后有国旗,故理由上不能讨论,而专从事实上着手,此时民国全体皆为五色旗,而实不能有所更动。”对此,没有人提出异议。当以五色旗为国旗付表决时,“议员全体起立,三呼万岁”而获通过(注:《参议院纪事》,《大公报》1912年5月8、12日。)。

在上述审议过程中,谷钟秀要求将此案作为“政府咨交复议国旗统一案”,这充分考虑到临时参议院工作的连续性,且完全合乎临时参议院的议事程序。但是,《临时约法》规定:对于临时大总统咨院复议之案,如维持前议,否决咨复,须“有到会参议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这对于再次议决将五色旗作为国旗显然有所不利。所以,一心要把五色旗定为国旗的立宪派参议员杨廷栋,才有意抹杀当时南京各省代表会议曾议决国旗案,特别是孙中山咨复的事实,无理宣称此为“先有国旗而后有议案”,“理由上不能讨论”,而只能确认“民国全体皆为五色旗”的“事实”。其实,当时临时参议院经过改造,同盟会的力量“已大为削弱”,而共和党、统一共和党已占了较明显的优势(注:参见胡绳武:《民元南京参议院风波》,《近代史研究》,1989年第5期。),定五色旗为国旗,更已是大势所趋,最后的表决情况证明了这一点。而杨廷栋等人的表现,则暴露出立宪派分子敌视和竭力贬低以孙中山为首的资产阶级革命派及其斗争历史的政治立场。

同时,此日会议上还讨论了海军旗和陆军旗问题。以青天白日旗为海军旗,以十八星旗为陆军旗,数月以来“已通行各处”(注:《要闻·初十日参议院记事》,《申报》1912年5月18日。),杨廷栋等人在审查报告中认为应对此加以确认,并且提出,为了体现军旗与国旗的联系,“拟于五色国旗之左方上角缀以星旗为陆军主旗,又于五色国旗之左方上角缀以青天白日旗为海军主旗,既有关连,又合历史,且甚美观。”(注:《要闻·初十日参议院记事》,《申报》1912年5月18日。)对于海军旗式,无人提出异议,而以十八星旗为陆军旗,则引起了激烈的争论。曾有澜首先提出:十八星系指十八星省而言,此时南北统一,应合东三省、蒙古、青海等地,定为二十六星始善。对此,附和者有之,反对者亦有之。反对者认为,行政区划“为将来不知变更如何之问题,而此刻毫无把握,即定为二十六星亦不能确定,不如仍用十八星以表示武汉起义之纪念”。湖北籍参议员张伯烈则发言辩解称:十八星旗“惟取纯阳之气扑灭满洲之意,并无有省界存乎其中”。张伯烈的辩解只为保留湖北首义之旗,而不顾历史事实,顿时引起一片指责之声,“同时起立发言者,有三四人以至七八人不等”,议场秩序大乱。经议长再三劝止,秩序方稍为恢复。这时,另一湖北籍参议员刘成禺又出来辩解称:十八星旗“为共进会孙武在日本所画者,取十八代表之意,并无省界存乎其间”。但大多数议员仍“不肯深信”,有人称“非用二十六星则伤人民之感情,生前途之危险”(注:《参议院纪事》,《大公报》1912年5月12、16日。)。特别是东三省籍议员,对于以十八星旗为陆军旗,“多有绝对不承认者”(注:《国旗统一案之调和主义》,《大公报》1912年5月13日。),议场秩序于是又乱起来,最后决定此议再付审查(注:《要闻·初十日参议院记事》,《申报》1912年5月18日。)。

5月14日,临时参议院再议陆军旗问题。 潘祖彝报告审查结果称:十八颗星原无暗切十八省之意,惟既有此嫌疑,故拟在旗中添一较大黄色之星,既免误会,且众星围绕,足以表示民国为统一国家之意。曾有翼则提出,十八星中加一较大之星,莫如加一同样之星,以明示十九星,且免侧重中央。随后有数人赞成此议。李肇甫并认为,十九星且“有暗切八月十九武昌起义之意”。议长遂以十九星同样大小之旗为陆军旗付表决,多数通过。又将青天白日旗为海军旗付表决,亦多数通过,并议决商旗可即用国旗,最后,“再以全案表决,全体起立,拍掌如雷”。(注:《参议院纪事》,《大公报》1912年5月12、16日。)

至此,国旗之争本可告结束,但在咨达临时大总统袁世凯,请其颁布施行时,又生一波折。袁对以五色旗为国旗无异议,但对陆海军旗旗式提出了反对意见:“陆海军旗式以星旗、天日旗加缀于五色旗之左方上角占全旗四分之一,采色纷纶,配置未当,形式参错,瞻视易淆。且陆海军旗尤以利用远望为主,而于海行尤关紧要,今以星期〔旗〕天日旗分缀于国旗左方,风际飐飏,仅见旗之右幅,殊不足以昭识别。……陆海军行动之时,向应先以国旗,继以军旗,自然联贯,本不必以同缀一幅之上始相关连。……兹拟仍以星旗为陆军旗,天日旗为海军旗,不必加入五色旗内。两旗通用已久,既可免于更张,取义各殊,亦无嫌于并重,形式得归于纯一采色,亦足壮观瞻”(注:《要闻·海陆军旗又须复议矣》,《申报》1912年6月4日。)。应该说,袁世凯的意见更为允当,是可取的。6月5日,临时参议院讨论袁的咨复时,对于袁的意见“大多数赞成通过”(注:《要闻·参议院六月五号议事纪闻》,《申报》1912年6 月11日。)。

6月11日,袁世凯发布临时大总统令, 将临时参议院“以五色旗为国旗”的决议颁布施行(注:《大公报》1912年6月12日“命令”栏。),民元国旗之争终告结束。

青天白日旗是清末资产阶级革命党人为创建民主共和国而流血奋斗中所用的第一旗,本最有资格成为中华民国的国旗。但由于直接导致清廷覆亡的武昌起义是在以十八星旗为标志的共进会和其他革命团体的直接组织、领导下爆发的,在江浙地区的起义中,则光复会成员及立宪派分子起了重要的作用。孙中山及同盟会的其他主要领导人没有直接参加这些起义的发动与领导,这是导致青天白日旗没能在中华民国建立之初成为国旗的直接原因。江浙地区使用的五色旗,不象青天白日旗或十八星旗那样富于鲜明、激烈的革命和斗争精神,这与当时具有重要政治和社会力量的立宪派及广大资产阶级的政治态度正相契合,故为他们所赞成,且其所含五族和睦、国家统一之意更符合当时社会普遍的心理要求,于是未经南京临时政府正式颁行,即迅速传播,为各界人士及各地区所广泛接受。

与五色旗的情况相较,十八星旗虽为“首义之旗”,但它的形式和内涵都不能代表南北统一、五族共和的新国家,如此,其成为国旗或军旗的要求均被否定也就不难理解了。

青天白日旗,旗式难称美观,但对孙中山来说,青天白日旗是革命党人美好理想、革命精神及光荣斗争历程的集中象征,也是对牺牲了的战友深切怀念之精神寄托,从理智和感情上都绝难将其放弃,但这却没能得到同盟会其他领导人的充分理解。除了1912年5月4日,身为北京临时政府教育总长的蔡元培大呼“五色旗为国旗断断不可”(注:《要闻·国务员与参议院》,《申报》1912年5月20日。)之外,不见其他人维护青天白日旗的公开表态。十多年后,孙中山回忆:“革命要人,多忙不暇理及此事。……一班老官僚……乘势侵进革命党内,就将国旗改为五色。……我一月后才到上海。当时我就提议将旗改换,多数同志以为此不过一种标志小事,现在大事尚多……”(注:《在韶关庆祝武昌起义十三周年纪念会上的演说》,《孙中山集外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110页。)。其实,这未见得是当时的实际情况。且不说用五色旗是宋教仁、陈其美等“革命要人”参与共同商定,并非“忙不暇理及”;而且,“小事”云云,恐亦非“多数同志”的真实思想。君不见,当时地位举足轻重的沪督陈其美,即对国旗事极为重视,称:“国旗者,为国家之标识、国民之目的,其关系至为重大”(注:《国旗命意》,《民立报》1911年12月18日。),除三番五次命令上海各界悬挂外,还向南京等地大量运送国旗及“标本”,供其使用、仿制,绝无将其视为“标志小事”之意。

依笔者之见,这些“革命要人”、“多数同志”是认识到,单靠革命党人的力量当时还不足以席卷全国,迅速统一南北,而有意无意地欲以这面色彩较为温和的五色旗,钝化这个新生的共和国的革命锋芒,以争取更多的同盟者。从实际情况看,民国建立前后五色旗的使用,对于争取立宪派人士和团结满、蒙、回、藏人民赞同共和,共建民国,的确起了积极的作用。

民元国旗之争中,青天白日旗被放弃,五色旗以无可怀疑的优势获胜,这既是资产阶级革命派对立宪派及封建势力所做出的第一个让步,也可视为他们在“让位”、“迁都”之后所遭到的第三个失败。国旗之争虽仅是当时政治斗争中一个不甚为人关注的侧面,却为我们认识民国建立前后的政治格局提供了一份生动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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