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小安说法”为例论文_彭瀚 张琳雨 高严

以“小安说法”为例论文_彭瀚 张琳雨 高严

彭瀚 张琳雨 高严

河北经贸大学

摘要 将互联网媒体优势运用到法律普及中,促进互联网与法律知识的结合。针对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及如何运用法律展开进行调研并分析,立足于法律,辅之经济、社会及文化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对法律普及具有很大的意义。

关键词 法律自媒体, 法律援助, 法律普及

为了更好地宣传法律知识,增强大众心中的法治观念,同时提升法律的亲和力及实用性,探索线上与线下结合的法律自媒体平台是很重要的,以下将以法律自媒体平台“小安说法”为例,探究普及法律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提出对策。

一、简介

“小安说法”法律自媒体平台于2019年2月创建,包括微信公众号(Mr.Peace)和微博号(小安说法)。通过“小安说法”平台的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进行法律普及。线上,通过设置不同专栏进行法律知识以及自制视频的推送,还设置私信咨询,进行具体法律援助;线下,实地走访不同地区(设区市的社区,县城,农村)进行普法并发现不同群体的法律需求,发掘存在的法律知识盲区。研究采取问卷与实地普法相结合的方式,以下将对相关问题进行展开。

二、问题

1.法律知识淡泊

人们对法律知识淡泊的原因,来源于日常生活中对法律的关注度较低,而对法律关注度低又有它的诱发因素,这是一个连锁反应。法治社会建设,要求人民知法、学法、懂法、守法,但调查发现,部分人认为做事凭自己的认知和道德观念就足够,同时发现,当权益遭受侵害时,寻求司法救济不是大多数人选择的途径,这说明,人们不了解法,更不了解法律对人权益的保障作用。人们普遍对于法律知识淡漠,对于法律知识匮乏,而导致上述的主要原因,是因对法律关注度较低。人们心目中法律的重要性远远不够,茶余饭后,相比于谈论一些法律知识,人们更喜欢谈一谈八卦绯闻。这在运营法律自媒体中也得以体现:在微博平台小安说法和微信平台小安说法(Mr Peace)中,发布一些严肃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责任认定的知识时,其阅读量和互动量普遍偏低;相反的是,当我们推送一些有关于明星发生法律纠纷的推文时,评论量以及转发量就会很高。这也从侧面体现出,人们对于法律问题的关注度很低,即使是有时候会去关注法律,也是因为其他事件或者因素导致的,而不是来源于人们内心对于法律知识的一种渴求。而为何人们对于法律关注度较低?是对于法律的不信任导致的。在下乡普法过程中,与许多村民的聊天中得知,他们大多数不愿意用法律途径解决纠纷,最大的原因是他们还不足够相信法律,他们的观念中社会上的其他因素甚至比法律能够更好的维护他们的权益。

2.法律需求不同

不同分类对象对于法律知识的需求的不同的。以下将从年龄,性别,学历,区域四个变量展开分析。不同年龄段,公众对于法律的关注点是不同的,他们所侧重的法律部门不同。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探究原因,不同年龄群体生活中的经历不同,青少年人大多为在社会中立足,他们大多经济不能独立,也没有配偶关系,故对于法律知识了解的范围的需求相对于其他群体较为狭窄;中青年群体,大多数人刚刚毕业获毕业数年,处于工作状态,故对于劳动权益和劳动合同法律的需求最多;中老年群体,大多数已经是成为爷爷奶奶的身份,在他们的观念中,把家庭放在重要的位置,也把家庭和睦当作自己的愿望,因此他们对于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需求更大。不同性别群体在调查中也呈现出不同的结果,男性群体中,55%最为关注的是商事合同方面的法律知识,40%较为关注劳动者权益方面的知识,5%对消费者权益方面关注较多。女性群体中,60%的人呈现出对婚姻家庭方面权益的需求,22%的人呈现出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需求,余下则是对于劳动者权益方面的需求。[ 俞好慧,《论自媒体对司法公正审判的影响及其对策》,法制博览,2015.6.15

]男性往往把事业方面的诉求放在第一位,所以更加想要了解商事合同以及劳动权益方面的法律知识;女性群体更加看重家庭,已婚妇女对于法律方面对婚姻家庭的保护需求度较高。不同学历对于法律的需求也不同。在小安说法自媒体平台上,咨询群体多为专科及以上群体,这也体现出该群体更愿意通过线上方式获取法律知识;在下乡与社区线下普法过程中,前来咨询者与有意愿与普法志愿者进行交流的多为初中及以下学历的群体,他们更愿意以实体途径表达自己的诉求。不同区域对于法律方面知识的需求也不同。前往山西省阳泉市管辖的乡村调研时,农民的法律诉求一般多为家庭赡养问题,离婚后孩子生活费问题,也会出现农村占地、老年人买保健品被骗等问题;在石家庄新华区的社区调研时,大多数为题是非法集资,退休职工待遇等。在农村地区,由于普遍多儿多女,所以家庭方面的纠纷也比较多;在城市地区,人们的可投资资产较多,所以更加需要投资储蓄方面的法律保护。

3.证据意识的缺乏

目前普法的工作在证据收集等方面严重不足,大多数普法都是以案例加法条的形式来向民众宣传,很少把跟证据有关的知识单独拎出来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向大家讲清楚,大多数民众对这一方面知识知之甚少,因此在本就不强的法律意识中更是缺少了证据这一关键的部分。对于不同类型的纠纷证据的内容收集保护要求更是不尽相同,律师和审判人员的水平参差不平,各地的具体证据要求各有标准。

三、对策

1.站在大众视角

运营法律媒体平台时,要站在大众视角,加强实用性法律知识的宣传,认真思考大众需要什么,以这种思路展开法律媒体平台的运营,取代运营者想要推送什么,要灌输什么给大众的上帝思维。另一方面,普法的形式是很重要的,应该采取大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考虑到文化程度的不同,纯法律知识的直接传达并不是能适用于每一个人,所以要用灵活方式代替死板方式,采取通俗易懂的方式,由浅入深,由表及里推广法律知识是权宜之计。[ 陈嘉、林锦清,《坚持与时俱进创新普法形式--浅析信息时代的网络普法》,中国司法,2002.3.1]要拉近法律与人们的距离,加强全社会对法律的关注。相比于线下宣传的局限性,线上平台的宣传力度是极大的,线上平台增加对法律知识的推送,会潜移默化的拉近公众与法律的距离,这就需要加强对法律媒体的政策支持,培育出一批优质的法律媒体平台。同时要提高法律媒体平台的准入门槛,确保其发出的涉及法律知识的推送价值观是正确的。

2.满足不同受众群体的需求。

法律自媒体平台在线上运营过程中,要开站不同的专栏满足于不同受众群体。在线上平台的咨询框架中,增添相关专业法律领域模块,扩展法律志愿者队伍规模,吸引更多某一方面专业律师以及职业人员加入到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当中来;法律自媒体平台推送内容设置上要明晰分类,每一个大分支下又要设置小分支。在线下的法律援助中也应该采取上述的措施进行分类,使得公众的诉求真正得到相应的回答以及解决。加强对于农村地区法律普及及法律援助的力度。农村地区的人们对于法律援助的需求是大于城市地区的,很多村民遇到权益侵害时,由于自身文化程度较低,加上农村大多没有法律援助机构,他们往往成为无能为力的受害者。因此,应加强农村地区的法律援助机构的建设,使得农民真正受益于法治社会的建设。[ 林凌,《新媒体普法传播模式创新探究》,当代传播,2018.9.15]从事法律公益事业的平台应该多开展下乡法律援助咨询服务,切实为农民解决问题;在线上媒体方面,也应该多开展与村民生活及工作息息相关的法律栏目,加强村民的法律意识。

3.加大证据方面普及力度

在宣传中重点关注收集证据这一方面的内容。通过整合大量的不同类型的案例,提取出个性中的共性,逐步培养民众的证据法律知识。可以增加证据知识普及方面的趣味性,使大家更易于接受以及更容易实施。向大家讲授了方法论还不够,更重要的是如何让大家在现实生活中一点一点实践,加强证据意识。让其变成一种习惯,才能在面临问题时波澜不惊。

论文作者:彭瀚 张琳雨 高严

论文发表刊物:《科技新时代》2019年11期

论文发表时间:20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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