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注“说文”押韵,无重音_双声叠韵论文

段氏注《说文》重韵不重声,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不重论文,说文论文,段氏注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内容提要:在充分肯定段玉裁韵部研究成就的同时,也应看到,他把《说文》形声字的“某声”单理解成韵,给每个字划归古韵部,却不讲声母,因而在注《说文》时造成许多问题。《说文》“某声”,应包括声和韵两个部分,段氏只说“谐声必同部”,偏而不全,其实谐声亦必同声或声近。以此观点研究《说文》及段注则可疏证许多谬误。

清乾嘉学派巨匠段玉裁一生著述甚丰,多达30余种。其中以《说文解字注》及附后的《六书音均表》为最重要。《说文解字注》的成就是多方面的,其中古音学方面的成就与贡献尤为突出,这主要表现在韵部研究方面。段玉裁主张之脂支分部,真文分立,侯部独立。声调方面,主张古无去声,异平共入。谐声理论方面则提出“谐声必同部”。段玉裁古音学理论基本上为学术界所公认,其中之脂支分部与“谐声必同部”对后世影响最大。

但是段玉裁对声母系统的研究明显地忽视了,以致在注《说文》时产生了一些这样或那样的问题。《说文解字注》刊行以来,研究、评说的论著如云,但从声母系统的角度研究它的尚未见过。本文打算从这方面作些探讨。

一、段氏把《说文解字》的“×声”单理解成韵,而不是声和韵的结合体。许慎时代尚无反切。给字注音一般采用三种办法。一是直言“读若×”。如:“娓,读若媚。”“氓,读若盲。”“凭,读若冯。”“柔,读若杼”。“冲,读若动。”“缸,读若洪”等。二是指明“读与×同”。如:“雀,读与爵同”。“范,读与犯同”。第三,这是最重要的,对大量的形声字指明“×声”。这不仅是说解形声字的结构,也是重要的注音方法。“×声”虽不一定能表示某一个形声字的具体音值,但是它标明了每个字声和韵的大类。如:“江,从水工声。”“河,从水可声”。黄焯说:“音学之要,维声与韵”。〔1 〕从音素角度看,声母在韵之前,处于先入为主的地位,比韵更重要。这从双声多于用叠韵、声训通假用声者多于用韵者可知。许慎的“×声”自然涵盖了声和韵两部分。段氏根据《六书音均表》注明某字在某部,不提声母,完全把“某声”单理解为韵部,纳入古韵范畴,无视声母这一要素存在。这样的定位不仅不全面,而且会使人误以为许慎的“×声”只是就韵而言的。笔者认为这是段氏注释《说文》音读的最大失误和缺憾。“江”从工得声,就不仅是“九部”东韵的问题,还有个声母归在牙音见母的问题;“河”从可得声,也不仅是“十七部”歌韵的问题,还有个喉牙声转,声母由溪母转入匣母的问题。江,“工声”,见母东韵;河,“可声”,匣母歌韵。这才是江“工声”、河“可声”的准确定位。由于段氏把“×声”片面理解成韵,因而在注《说文》时衍生出许许多多问题。下面将逐项陈述。

二、段氏提出“谐声必同部”的理论,极具价值。用它来检验用系联法离析的上古韵部,非常吻合。不仅如此,“谐声必同部”扩大了古韵研究的范围,增加了古韵研究的材料,开拓了古韵研究的新途径。遗憾的是由于段氏重韵不重声,这一重要论断只用于韵部研究,没有在声母系统研究中发挥它应有的作用。笔者曾提出“谐声也必同声”,即“谐声偏旁相同的一组谐声字,其声母也必然相同或靠近”〔2〕, 发展了段氏这一论断,把它扩大到声母系统的研究中去。例如从“尚”得声的字,有堂、棠、敞、党、赏、躺、赏、淌、趟、当、常……,“谐声必同部”,都属“十部”,阳韵。从声母方面看,有的读d、t舌音,有的读卷舌音,于古皆舌头,同归端系。部分字读卷舌音,是魏晋以后的音变。尽管声母的变化大于韵部,也比韵部复杂,但是我们的祖先在规划和设计汉字读音时绝不可能规定同声符的字只是韵部相同,而不管其声母如何。“谐声也必同声”在研究声母系统特别是东汉以前的声母系统时很有用。又如“等”,《说文》:“齐简也,从竹寺。寺,官曹之等平也”。段注:“会意。寺,廷也,有法度者也。古音在一部止韵,音变入海韵,音转入等韵。”按:时、特、等三字都从寺得声。《说文》及段注都把“等”看成会意字了,非是。“谐声必同部”,三字之职蒸对转;“谐声也必同声”,上古都是舌音端系字。段氏若重视声母研究,便不会误以为“等”是会意,也不必在说解时费许多口舌。段注中这种例子很多,不能遍举。

三、段氏说解时言叠韵者多,言双声者少。

清王筠说:“双声可以为偏旁,可以为读若,可以为说解,可以为二名,乃至可以代其字,可以为重文。”“……江从工声,偶从禺声,此类古同音而双声者概不举之,然已91字。”“《说文》本有之读若……姐从且声而读若左……此34字者,其所以之声与其读若之字,无非双声也。”“祈,求也;祸,害也……此类单字为训而不杂以它字者,凡70余。”〔3〕据王筠统计,《说文》中双声材料已近200例,实际上不止。据笔者统计有250例左右(冷僻字尚不计算在内)。 段氏说解时明示双声者,大约只有30余例,其中有的甚至不是双声。

言双声者,如“旁,溥也。”段注:“旁读如滂,与溥双声。”“祈,求福也。”段注:“祈求双声。”“祸,害也。”段注:“祸害双声。”

非双声而言双声者,如:

“葑,须从也。”段注:“葑须为双声”。葑,古属唇音帮母。须,齿音心母。不为双声。

“容,盛也。谷声。”段注:“谷古读如欲,以双声谐声也。”按:段氏把话说反了,应是欲古读如谷。欲、容在周秦时代,甚至更早,以谐声关系读如谷。谷,牙音见母。谷声字欲、容后来转入舌音定母。欲、容的今读始于汉末以后,归喻四。容、欲双声。但是容、欲与谷早就不是双声了。

“台,说也。”段注:“何、予、台三字双声也。”何,喉音匣母。予、台上古归舌音定母。予、台双声,但是予、台与何不为双声。

四、段氏在“丕”下注道:“凡假借必同部同音。”在“洒下注道:“凡假借多叠韵或双声也。”在“祗”下注道:“凡假借必取诸同部。”最后一句话才是段氏的核心思想。在这一思想支配之下,如果既双声又叠韵,段氏往往只言叠韵不言双声。甚至双声不叠韵,段氏也不言双声,却言叠韵。这方面例子有上百条之多,兹各举数例说明。

1.既双声又叠韵,只言叠韵者,如:

“门,闻也。”段注:“以叠韵为训。”门、闻皆明母文韵。

“媒,谋也。”段注:“以叠韵为训。”媒、谋皆明母之韵。

“媛,美女也,人所欲援也。”段注:“援、媛以叠韵为训。”援、媛同属匣母元韵。

“帐,张也。”段注:“以叠韵为训。”帐、张同属端母阳韵。

以上四例言叠韵固然,因为“谐声必同部”。其实,“谐声也必同声”,亦皆双声。

2.两字双声,韵部对转、旁转成韵者,亦只言叠韵,不言双声。如:

“母,牧也。”段注:“以叠韵为训。”母,明母之韵。牧,明母职韵。

“朔,月一日始苏也。”段注:“朔苏叠韵。”朔,心母铎韵。苏,心母鱼韵。

“儒,柔也。”段注:“以叠韵为训。”儒,泥母侯韵。柔,泥母幽韵。

“斯,析也。”段注:“以叠韵为训。”斯,心母支韵。析,心母锡韵。

“颠,顶也。”段注:“顶、颠异部叠韵字。”颠,端母真韵。顶,端母耕韵。按段氏“古合韵”说法,“第十一部庚耕清青音转入于真(十二部)。”〔4〕

3.如果旁纽双声,叠韵,只言叠韵,更不言双声。如:

“月,阙也。”段注:“月阙叠韵。”月,疑母月韵。阙,溪母月韵。

“霸,月始生魄然也。”段注:“霸、魄叠韵。”霸,帮母铎韵。魄,滂母铎韵。

“迅,疾也。”段注:“迅疾叠韵。”迅,心母真韵。疾,从母质韵。

“露,润泽也。”段注:“泽与露叠韵。”泽,定母铎韵。露,来母铎韵。

4.甚至双声不叠韵,段氏也言叠韵,不提及双声。如:

“弓,穷也。”段注:“以叠韵为训之例也。”弓,见母蒸韵,六部。穷,群母冬韵,九部。段氏云:“第六部自古独用无异辞。”“第六部至第八部音转入东冬钟(第九部)”,是为“音转”。〔5 〕如此远隔,仍以“音转”指明叠韵,却不言双声。

“厄,科厄。”段注:“叠韵字”。科,溪母歌韵,十七部。厄,疑母锡韵,十六部。阴声韵歌韵与入声韵锡韵离得更远了。段氏云:“第十七部古独用无异辞。”“古第十七部之字多转入支韵中(第十六部)。”〔6〕段氏照云“叠韵”不误。“合韵”的范围实在太宽了。

“望,月满也。”段注:“以叠韵为训。”望,明母阳韵,十部。满,明母元韵,十四部。

“沸,毕沸,滥泉也。”段注:“毕沸叠韵。”毕,帮母质韵,十二部,沸,帮母物韵,十五部。即使按《六书音均表》“合韵”的规定,十部与十四部,十二部与十五部也不可以“合韵”,段氏仍说是叠韵,不言双声。

五、段氏注《说文》时通常只讲韵,不讲声,结果有时出现颇费力气却不能准确到位,以致事倍功半的现象。上文所及的“等”便是一例。又如:

“靼,柔革也。从革,旦声。”段注:“旨热切,十五部。旦声在十四部,合音也。”热,月韵,段氏归十五部。旦声古本音归元韵,段氏归十四部。所谓“合音”即月元对转。靼从旦得声,上古当是端母元韵字。《唐韵》“旨热切”归照三月韵,说明唐初曾产生过齿音入声韵一读。但是这一新产生的读音很脆弱,敌不过形声的传统势力,又回归古音,仍读舌头。《广韵》、《集韵》并“当割切”便是明证。所以段氏仅仅以十四部与十五部“合音”解释“靼”的“旦声”,而不管其声母情况如何,并不能反映“旦声”的全面音值。

“队,从高队也。”段注:“队坠正俗字,古书多作队。《释诂》:‘队,落也。’徒对切,十五部。当云直类切。后人以坠入至韵,以队入队韵。”古队坠同音,皆读“徒对切”。坠是后起字。中古以后“坠”读“直类切”,转入齿音照三。因此这里不仅是“队”归至韵还是归队韵的问题,还有个从舌音中分化出照三的问题。队、坠由于“谐声必同部”,韵部是明摆着的问题,而声母的分化则是关键。段氏不提声母,也就是没有触及到队、坠问题的核心。

“鲧,鲧鱼也,从鱼系声。”段注:“此未详何鱼。系声读古本切,亦未详所以。恐古音不同今读也。”王筠曰:“《拾遗记·夏禹篇》曰尧舜使鲧治水,九载无绩。鲧自沉于羽渊化为玄鱼。海民于羽山之中修立鲧庙以致祭祀,常见玄鱼与蛟龙跳跃而出。”〔7 〕这段话似乎可用来回答鲧是什么鱼的疑问。不过《拾遗记》所云与《尚书》“尧殛鲧于羽山”之说不同。《玉篇》:“鲧,大鱼也。古本切。”王筠与段氏一样,对鲧读“古本切”未详所以。王筠说:“苟以系声,必无由得古本切也。”〔8〕按:系,上古匣母锡韵。鲧,见母文韵。锡文远隔。鲧读“古本切”的根本原因乃是喉牙声转这一音理在起作用。由于段氏未从声母着手研究“系声”与“古本切”的关系,既无法得知鲧归牙音的原由,又无法给鲧划定韵部。“鲧”是段氏注《说文》时未划定韵部的极少数几个字之一。

“佞,从女仁声。”段注:“小徐作仁声,大徐作从信省。按今音佞,乃定切,故徐铉、张次之疑仁非声。考《晋语》‘佞之见佞,果丧其田;诈之见诈,果丧其赂。’古音佞与田韵,则仁声是也。十二部。音转入十一部。”佞是不是从仁得声,段氏引《晋语》作了考证,很精彩。佞,耕韵,十一部。田,真韵,十二部。段氏云:“第十一部古独用无异辞。”“第十一部庚耕清者音转入于真。”〔9〕段氏从佞、 田旁转成韵,也即古韵十一部与十二部音转来论证佞从仁得声,虽很精彩,却也很辛苦费事。如果从声母角度看,就非常简单了。佞、仁古同属泥母。如果佞不是从仁得声,而是“从信省”,那么“乃定切”的读音、佞的泥母则无着。“从信省”不是“信省声”。即使“信省声”也无从论证佞是泥母字。因为“信”是齿音字。

六、由于段氏重韵不重声,对一些字的说解就难免有可商之处,其中有的许慎就搞错了。

“羲,己之威义也。从羊从我。”段注:“宜寄切。十七部”。按:羲当我亦声。我、羲皆疑母歌韵。如果“我”不是亦声,义的读音从何而来?王筠早已指出这一点。他说:“羲下当云我亦声。”〔10〕

“规,规巨。有法度也。从夫见。”段注:“会意。丈夫所见。《字统》曰:‘丈夫识用,必合规矩。’古文规从夫。居随切,十六部。”段氏明言“会意”,不妥,当云“见亦声”。规,见母支韵。见,见母元韵。支、元远隔,规读“居随切”主要是声母在起作用。否则规的见母读音无着。

“斜,杼也。从斗余声,读若荼。”段注:“荼当作余。今似嗟切,五部。”按:斜、荼都从余得声,古读定母鱼韵。许慎云“读若荼”,极是。表明“斜”到东汉中叶以前仍是定母字,尚未转入齿音邪母。段云应读若余,不妥。须知东汉中叶以前,余也读若荼。

“者,别事词也。”段注:“五部。古音读如煮。”非是。者、煮都是鱼韵字。但是段氏只注意韵部,而不精于声母。两字上古皆端母,因此“者”的古音不是“读如煮”,而是读如堵。

、俛、俯三字是异体字。“,低头也。 从页逃省。”段注:“李善引《声类》‘,古文俯字。 ’《匡谬正俗》引张揖《古今字诂》云‘,今之俯俛也’。盖俛本从免。俯则由音误而制,用府为声,字之俗而谬者,故许书不录。俛,旧音‘无辨切’。,《玉篇》‘靡卷切’正是一字一音。而孙强辈增‘《说文》音俯’四字(见《玉篇》“俛”下,《说文》无俯字——笔者注),不知许正读如免耳。古音在十三、十四部之间。大徐方矩切,俗音也。”

“俛,从人免。”段注:“旧读同免。《过秦论》‘俛起阡陌之中。’李善引《汉书音义》音免。《史记·仓公传》‘不可俛仰’,音免。《龟策列传》‘首俛’,《索隐》、《正义》皆音免。玄应书两言‘俛仰’,无辨切。《广雅》‘俛,亡辨切,俯俛也。’《玉篇》人部‘俛,无辨切,俯俛也。’此皆俛之正音。古读俛如府者也。音同免。”

段氏引用不少材料论证、俛、俯三字为异体,强调俛古读如免,所说极是。但是语音是发展的。魏晋时代重唇音已开始分化,〔11〕轻唇音虽还未大量产生,但是某一个字在某一地区可能出现轻唇一读。俛古音免,读重唇。魏晋由于萌生了轻唇音,因而出现了它的异体字俯字。李登《声类》、张揖《古今字诂》、顾野王《玉篇》皆收了俯字。《玉篇》:“俛,无辨切,俯俛也。”音免。“俯,下首也。弗武切。”音府。“俯”的“弗武切”轻唇一读即使在当时还不普遍,也不稳定,但毕竟已经萌生了。俛,大徐方矩切,说明宋初“俛”有轻唇、重唇二读。 一方面由于受“俯”轻唇读音的影响已开始读方矩切。另一方面还保留着重唇一读。《集韵》、《韵会》并“美辨切,音免义同。”可以想见,“俛”完全读轻唇当在明以后。段氏未考虑到语音发展的情况,将“俯”斥之为又俗又谬的字,是由于音误而制,是不妥当的。 段氏云:“古读俛如府者也”,把话正说反了。应“古读府如免者也”。再说,段氏既然云俯“用府为声”,那么俛“从人免”又怎么解释? 当作“从人免声”,是形声,非会意。否则,“俛音免”之说便无从而起。王筠也说,“殆本作免声。”〔12〕

“教,上所施下所教也。从攴孝。”段注:“孝见子部,效也。古孝切,二部。”许慎的说解本误。教当“从攴子,爻声。”会意兼形声。手执棍棒干什么?教子。俗语云:“养不教,父之过。”“父”的小篆便是手执棍棒的形象。“爻”是教的声符。爻,匣母宵韵。教读“古孝切”,见母宵韵。爻、教的谐声关系乃同为宵韵,喉牙声转。若不承认“爻”是声符,教的二部宵韵和牙音读音从何而来?同理,《说文》“教”下古文“{h1g927.jpg }”,爻也是声符。段氏注:“从攴从爻。”亦误。

“登,上车也。从癶豆,象登车之形。”段注:“都滕切,六部。引申之,凡上升曰登。”“豆”怎么像登车之形?王筠云:“登下云豆象登车之形,颇不安于心。豆既不是象登车之形;即象形亦不当出豆字。”〔13〕但是王筠没有说“豆”是什么。张舜徽说“登”的全文左右各有一手,云:“锴又说之曰两手捧登车之物也。登车之物谓之乘石。”〔14〕即使是乘石,垫脚用的,也无需捧。登车时若用两手,亦当指攀援车上什么部件,好用力上车,与“豆”也无关系。笔者以为“豆”是声符,登应从豆得声。登,端母蒸韵。豆,定母侯韵。“豆”若不是声符,登的舌音读音则无着落。

“皇,大也,从自王。自,始也。始王者,三皇。大君也。自读若鼻。”段注:“会意。胡光切,十部。”按:许慎说解及段注“会意”皆可商。上古皇、王同音,皆匣母阳韵。皇当“从自王,王亦声”,会意兼形声。“王”若不是亦声,“皇”的匣母阳韵从何而来?

“有,不宜有也。从月又声。”段注:“云久切”。《说文》以为“有”下从月,以日有食之、月有食之解释“有”字,非是。王筠说:“有字说解极可疑……《韵会》引《增韵》从肉。有字从又从肉。会意。”并举自己所藏铭文“有”下从肉证之。〔15〕王筠之说较许慎说解好得多,他认为“有”下从肉,但王氏以为“又”仅是义符,“有”为“会意”,则不可取。按:古人生活水平低,肉食很少,能经常吃到肉极不容易。有了肉,就意味着什么都有了。“有”的说解当为“从又从肉,又亦声”。又、有的谐声关系皆匣母之韵。如果“又”不是声符,“有”的匣母之韵读音便无根据。

“存,恤问也,从子在省。”段注:“大徐本作才声,今小徐本作在声。依《韵会》所引正。楚金注曰:‘在亦存也。’会意。徂尊切。十三部。”按:当从大徐本作“才声”。王筠曰:“存从才声。 ”〔16〕存、在同为齿音从母字,经常互训。《说文》:“在,存也。 从土才声。”《列子·汤问》:“虽我之死,有子存焉。”存即在。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有了人,又有土地,就能存、在下去。存、在二字声转义通,“存”亦形声无疑,并非会意。段氏为何不依准“在”的说解从大徐本定“存”为“才声”?问题可能出在韵部上。如果“存”从才得声,“谐声必同部”,存、在就必同部。可是“在”在一部之韵,而“存”到十三部文韵去了,而之、文远隔,无法说明“谐声必同部”的原理,所以段玉裁宁取《韵会》“在省”之说。“存”由之韵转入文韵恐是周秦以前很早的事了,不必泥于同部之说。而存、在二字声母未变,仍可据以了解存、在的双声关系。

“寇,暴也。从攴完。”段注:“此与败贼同意。苦候切。”张舜徽云:“慧琳《一切经音义》卷十八寇字下引《说文》‘当其完聚而亦寇之。完亦声也。’据此可知唐时写本原有‘当其’以下八字。 ”〔17〕(原文如此——笔者注)唐写本《说文》“当其完聚”指什么? 令人费解。笔者以为“寇”字当“从宀攴元,元亦声”。“元”的本义是头。与“寇”字形相似的冠,《说文》云“元亦声”。手拿帽子往头上戴。“寇”则手拿棍子侵入民宅打人的头。干什么?抢劫。这样理解,符合寇“暴”的本义,义同贼,与段注之旨暗合。元,疑母元韵。寇,溪母侯韵。元、侯远隔。寇与元的谐声关系乃牙音内部溪疑互转。

“解,判也。从刀判牛角。”段注:“会意。佳买切,又户卖切。”从许慎以来,人们对“解”都是这样认识的。现在常见的一些《古代汉语》、《现代汉语》等出版物在讲到“会意”或词义引申时,总爱举“解”为例。“解”的会意之说来源于许慎的说解及段注。从刀判牛,是会意。这正是“解”的本义。《庄子·养生主》“庖丁解牛”用的正是本义。判者,剖也。重唇相训。《说文》:“剖,判也。”判牛即解其关节,把牛的肢体分解开来。但是“角”不好判。许、段皆把“角”也当成判的对象了。巧的是牛有角。祖先造“解”字时如果“从刀判狗”、“从刀判猪”什么的,大概不至于产生这样的问题。“角”是什么?“角”是解的声符。角,《唐韵》:“古岳切。”解以角为声,表明解乃牙音见母字。今江淮、赣南等地方言,读角、解仍为牙音。如果“角”不是声符,而牛头上的角,“解”的“佳买切”牙音一读便无着。“解”一读“户卖切”。户,匣母。如果“角”不是声符,“解”也无从得以喉牙声转,从牙音“佳买切”转到喉音“户卖切”。从“解”得声的蟹,亦喉音匣母字。今江淮、吴方言“蟹”仍读喉音。没有牙音字“解”作声符,“蟹”也无从得以喉牙声转,从解转成喉音蟹。其实蟹古亦作解。《山海经·海内北经》“大蟹在海中”下郝懿行疏:“《吕氏春秋·恃君览》云‘夷秽之乡大解陵鱼’。”大解,即大蟹,古字通。《说文》有蟹字。《玉篇》“胡买切”,喉音匣母字。《说文》也有懈字:“从心解声。”《唐韵》:“古隘切。”原是牙音见母字。懈亦本作解。《诗经·烝》:“夙夜匪解。”《易·彖传》:“草木皆甲坼。”郑玄注:“甲,读为人倦解之解。”用的都是解字。刘熙《释名》:“懈,解也。骨节缓解也。”懈后转读喉音。这些材料说明,如果没有“解”作声符,解与蟹、懈喉牙声转能转得过来吗?而解读牙音的根本原因就在于“角”是声符。从“角”得声的字“斛”,《说文》:“从斗角声。”《唐韵》:“胡谷切。”角、斛亦喉牙声转。没有声符“角”,斛也读不成喉音。“解”作姓氏时亦读喉音,没有声符“角”,也无从实现喉牙声转。总之,“角”决不是牛角。“解”的正确说解应为“判也,从刀判牛,角声。”会意兼形声。

注释:

〔1〕《古今声类通转表·后论》。

〔2〕详拙著《论喉牙声转及其运用》, 载《江苏教育学院学报》1985年第1期。

〔3〕〔16〕《说文释例》卷三。

〔4〕《六书音均表一·古十七部本音说》。

〔5〕〔9〕《六书音均表一》。

〔6〕《六书音均表·第十七部独用说》。

〔7〕〔8〕〔10〕《说文释例》卷十九。

〔11〕详拙著《〈玉篇〉时代轻唇音尚未大量产生》(载《江苏教育学院学报》1991年第3期。

〔12〕《说文释例》卷十三。

〔13〕《说文释例》卷十一。

〔14〕《说文约注》卷三。

〔15〕《说文释例》卷十七。

〔17〕《说文约注》卷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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