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首富吴炳建_伍秉鉴论文

晚清首富吴炳建_伍秉鉴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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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美国《亚洲华尔街日报》评选过去一千年世界上最富有的50个人时,清末商人伍秉鉴榜上有名。

在他所在的时代,伍秉鉴“富甲天下”。根据美国商人亨特的《广州番鬼录》,那时“伍浩官(伍秉鉴)究竟有多少钱,是大家常常辩论的题目。”与他同时代的英国商人称其“善于理财,聪明过人”。

他出生在一个严格“抑商”的国度,在夹缝中成为世界上最富有的少数几个人。他富可敌国,也屡次为清廷捐资,但他一生恪守的商道到头来令他难以洗清“勾结洋商,走私鸦片”的污名,随着鸦片战争的结束,他的名字也像一张细小的纸片飞进尘土。

慷慨的“浩官”

1686年春节后,广东巡抚李士祯在广州颁布了一项公告,宣布凡是“身家殷实”之人,只要每年缴纳一定的白银,就可作为“官商”包揽对外贸易。1783年,伍秉鉴的父亲伍国莹,一个曾在另一行商首领潘家做账房的安海人,创立了元顺行,后更名怡和行。

1801年,32岁的伍秉鉴从父亲手中继承了十三行中的怡和行,也继承了“浩官”的商名,走上了中国对外贸易的前台。但行商的身份只是致富的机会,要成为一代富豪,伍秉鉴还有很多事情要做。

1805年,外国商号按约运到广州一批棉花,到港后发现是陈货,行商们不肯碰,伍秉鉴却收购了这批棉花。有人因此揣度他面对洋商“胆小如鼠、懦弱无能”,但伍秉鉴则凭借这样的手段与许多洋商建立起彼此信赖的私人友谊,在无契约基础的贸易交往中所起到的作用尤为关键。

伍秉鉴不苟言笑。在一些日记、笔记中,熟悉他的外商说他“一辈子只讲过一句笑话”,但“在诚实和博爱方面享有无可指摘的盛名”,被看做是值得信赖的商业伙伴。当时与广州贸易往来的重要客户便是大名鼎鼎的英国东印度公司,公司大班每年结束广州的交易前往澳门暂住时,总是将库款交给伍秉鉴经营,公司有时资金周转不灵,还向伍家借贷。

伍秉鉴工于心计。他从存放在英商行号的百余万元期票中计算出的利息,与英商兑付时的数目不差分毫,于是外商们都把精明而大度的伍秉鉴看成最可靠的贸易对手。

伍秉鉴拥有足够财力后,很注重驾驭笼络其他行商。1811年,伍秉鉴担任英国公司羽纱销售代理人,他将利润按比例分给全体行商。后来老行商刘德章因为得罪英国公司失去了贸易份额,伍秉鉴又出面斡旋,恢复了他的份额。另一位行商黎光远因经营不力破产,按朝廷规定要被充军伊犁,而伍秉鉴捐助了他在流放地的生活。

从1811年到1819年,伍秉鉴向濒临破产的行商放债达200余万银元,使多数资金薄弱的行商不得不依附于他。直到十三行没落,他一直担当行商领袖。

他曾经亲手撕毁一位美国商人欠他7.2万两白银的借据,也曾经给他美国的义子约翰·福布斯50万银元,帮助他创立了旗昌洋行,慷慨之举在外商中广为流传。他的投资遍及美国、欧洲、印度和新加坡。在西方人眼中,伍秉鉴“诚实、亲切、细心、慷慨”。

在夹缝中强大

按照大清朝廷的设计,洋商与中国商人不能直接接触,十三行的行商就是在贸易双方中间的“中介”。官员也不能与洋商直接接触,行商就被授权收缴税饷,代办各类官方事务。每年经手数百万元对外进出口贸易额的十三行行商,其性质一半是官方的工具,一半只是守在广州口岸算计货物差价、抽取“规例”、“行用”的“牙商”。

伍秉鉴却不仅做代理商,还凭借他与各国商人的友好关系,建立起其世界性的商业网络。

哈佛大学贝克尔图书馆保存有这样一张保险赔偿申请单,申请方是两艘美国船只的船主,这两艘船在1810年开往瑞典哥德堡的途中被丹麦海盗劫掠,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的申请单上写明,货物中有属于大清行商伍秉鉴价值58000美元的茶叶。

这件事与亨特所言曾帮伍秉鉴贩运生丝一样,证明伍秉鉴不是普通的代理商。怡和行还把投资延伸到海外。英国公司每年结束广州贸易前往澳门暂住时,总会将货款交给伍秉鉴代管。公司资金周转不开,也向伍家借贷。以美国旗昌洋行为例,伍秉鉴不仅把它作为茶叶等外销产品的代理商,还对其注资附股,施加影响。此外,伍秉鉴还曾投资于美国的保险业、证券业,其子伍绍荣甚至向美国的铁路建设进行长线投资。

据说伍家在美投资,每年可收利息银20多万两。

1834年以前,伍家与英商和美商每年的贸易额都达数百万银元。伍秉鉴还是英国东印度公司最大的债权人,东印度公司有时资金周转不灵,常向伍家借贷。正因如此,伍秉鉴在当时西方商界享有极高的知名度,一些西方学者更称他是“天下第一大富翁”。当时的欧洲对茶叶质量十分挑剔,而伍秉鉴所供应的茶叶被英国公司鉴定为最好的茶叶,标以最高价出售。此后,凡是装箱后盖有伍家戳记的茶叶,在国际市场上就能卖得出高价。

据伍家自己估计,至道光十四年(1834年),伍秉鉴积累的财产达2600万白银,相当于清廷近半年的财政收入,俨然是洋人眼中的“世界首富”。他在珠江南岸溪峡街的伍氏花园,堪与《红楼梦》里的大观园媲美,仅大厅就能容纳上千个和尚诵经礼佛。

伍秉鉴对怡和行的经营如此成功,以至于1842年,已经成立10年之久的英商渣甸洋行,为借助怡和行的声望,更名为怡和洋行。

但在中国的传统社会里,社会地位和财富并不完全一致。“士农工商”的排序中商人是最低的。熟谙此道的伍秉鉴行事从并不张扬,生活节俭低调,红色的顶戴,从不在公众场合戴出来炫耀,只是在自己生日的时候偶尔戴一下。

清政府和地方官员都把十三行作为取之不尽的宝库,除了关税之外,国家发生灾难、战争、皇帝和权贵们的红白喜事,或者地方官员向上级讨好,十三行就必须主动报效或捐赠,

从1773年到1835年他们的捐款就达508.5万两白银。

清政府为了保证天朝大国的尊严,要求十三行不得对外商拖欠,一旦发生,所有行商负连带责任,其债务由其他行商负责清偿。此外,清政府还规定任何外商都必须由十三行中最富有的商家作担保,一旦外商拖欠清政府税款,则由行商负连带责任。这就形成了十三行的“保商制度”。

十三行之同文行行商潘正亨甚至决绝地说:“宁为一只狗,不为行商首。”伍秉鉴多次申请退休,却都得不到官府的许可。自1801年至1843年,伍家以各种名义捐款160万两,“捐输为海内之冠”。

根据《英国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编年史》,1826年他以50万两的代价将怡和行行务交与第四子伍元华掌管,但政府仍然要他为所有行商作担保。他甚至表示愿意把80%的财产捐给政府,只求政府允许他结束怡和行,安享他剩余20%的财产,仍然未被允许。因此,直到1839年,他仍然是怡和行的真正掌管者和十三行的领袖。

与硝烟一同淹没

无论是2600万两白银的家产,还是三品顶戴,无法使他在大清王朝与欧美列强的夹缝中安身立命,鸦片战争将他的宿命推至极点。

从史料上看,伍家的怡和行向来做的是正经生意,并没有参与鸦片贸易。

按照当时的“保商制度”,外商走私鸦片一旦查实,为其担保的行商连同整个十三行都要承担责任。

比如在1817年,一艘由怡和行担保的美国商船私运鸦片被官府查获,伍秉鉴被迫交出罚银16万两,其他行商被罚5000两,罚金相当于鸦片价值的50倍。

因此,十三行行商们都对鸦片避之不及。《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编年史》记载,“没有一位广州行商是与鸦片有关,他们无论用什么方式,都不愿意做这件事”。

但是,一些伍家担保的外国商人为了牟取暴利,往往夹带鸦片,在伶仃洋外与不法商贩进行鸦片贸易,这其中包括最大的鸦片贩子英国人颠地。

1839年当禁烟的林则徐到达广州,伍秉鉴安排儿子伍绍荣警告外国商人,但他们以他们对中国官场的了解判断林则徐也会雷声大雨点小。加上与广州地方官吏的“亲密关系”,他们既不返航,也不销毁鸦片,而是把装有鸦片的趸船开到大屿山南部藏了起来。事情很快传到了林则徐耳中。

伍绍荣将外商上缴的1037箱鸦片交给林则徐,但林则徐认定这1037箱鸦片是十三行行商与英商串通一气欺骗官府。

林则徐派人锁拿伍绍荣等人审讯,伍家再次妥协,表示愿以家资报效。但是,林则徐下令将伍绍荣革去职衔,逮捕入狱。同一天,林则徐将伍秉鉴和另一行商茂官潘正炜摘去顶戴,套上锁链,押往宝顺洋馆,催促颠地进城接受传讯,扬言如若颠地拒绝前往,会将伍秉鉴和潘正炜处死,但颠地拒绝前往。

英国驻华商务监督义律从澳门赶到广州,纵令颠地逃跑,唆使英国鸦片商贩们拒不缴烟。林则徐于是封锁商馆,断绝粮水等供应。外国商馆中的不少商人与鸦片贸易无关,伍秉鉴让儿子偷偷给外国人送去食品和饮用水,这成了伍家是汉奸的罪证。

1840年6月,英国远征军封锁珠江口,鸦片战争爆发。

伍秉鉴清楚英国发动这场战争的根源,是不满十三行垄断贸易,一旦英国获胜,十三行的独特地位将被迫丧失。伍秉鉴和十三行的行商们积极募捐,出资修建堡垒、建造战船、制作大炮。

1841年5月,英军长驱直入兵临广州城下时,最终签订了《广州和约》——清军退出广州城外60里,并于一个星期内交出600万银元赔款;英军则退至虎门炮台以外。这600万元巨款,有三分之一由十三行商人出资,其中伍秉鉴所出最多,110万元。1842年,鸦片战争战败赔款中,伍家被勒缴100万元,行商公所认缴134万元,其他行商被摊派66万元。

鸦片战争结束后,伍秉鉴带头倡捐26万两,以购买新式战舰,巩固海防。但无论伍秉鉴捐献多少银两,也难以抹去“勾结洋商,走私鸦片”的恶名。1842年12月23日,他写信给在马萨诸塞州的美国友人J·P·Cushing说,若不是年纪太大,经不起漂洋过海的折腾,他实在想移居美国。

1843年9月,心灰意冷的伍秉鉴去世,他与十三行的垄断地位一起消失。后来英国人把他同林则徐的蜡像一同陈列在伦敦名人蜡像馆里,但在中国,他的名字再少有问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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