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口”源流考论文

“灭口”源流考论文

“灭口”源流考

李 军a, 王 靖b

(山东财经大学a.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b.图书馆, 山东 济南 250014)

摘 要: 常用词“灭口”始见于《战国策》,各类辞书所释不当有三:释义不准、源流不清、义与证不合。从历代文献用例来看,“灭口”本指使人闭口不言,泛指消除证据,其措施有杀人、自杀、高官贿赂、钱财收买、使知情人逃匿、藏匿知情人、销毁实物证据等等;“灭口”先是长期处于“杀人”义自由组合(“VP+以+灭口”与“V+以+灭口”)语境中,后处于“杀人灭口”这一固定的述补结构四字格中,到了唐被“感染”产生出“杀人”义而单独使用。与“灭口”词义、用法相同的“闭口”“绝口”由于使用频率低且未形成“杀人灭口”这样结构固定的四字格,故未能衍化出“杀人”感染义,但反证了“灭口”词义感染路径的合理性。当“灭口”感染义为常用义而本义用法不彰时,“封口”一词运而应生而承担了“灭口”本义功能。“灭口”义项梳理有助于辞书编纂,其感染义补证了词义感染说。

关键词: “灭口”;杀人灭口;闭口;绝口;封口;词义感染

“灭口”是一个古今常见词汇,各类辞书都有收载,但存在着释义不当、源流不清、义与证不合等问题。现将《汉语大词典》《辞源》《辞海》《国语辞典》《现代汉语词典》等辞书对“灭口”所释援引如下:

《汉语大词典》:1.为防止泄密而害死知道内情的人。《战国策·楚策四》:“李园既入其女弟为王后,子为太子,恐春申君语泄而益骄,阴养死士,欲杀春申君以灭口。”《人民文学》1977年第10期:“这和凤姐为了灭口而命旺儿‘务将张华治死’的作为如出一辙。”2.采取某种措施,避免给人以口实。《史记·刺客列传》:“秦将樊于期得罪于秦王,亡之燕 。太子受而舍之。鞠武曰:‘不可……愿太子疾遣樊将军入匈奴以灭口。’”《红楼梦》第九四回:“偷玉的人要叫夫人查出来,明知是死无葬身之地,他着了急,反要毁坏了灭口,那时可怎么处呢?”梁斌《红旗谱》一:“那不是什么砸钟卖铜顶田赋,是要砸钟灭口,存心霸占河神庙前后四十八亩官地!”[1]3385

《辞源》(第3版):“指为防止泄密而杀害知情的人。战国策楚四:‘(李园)恐春申君语泄而益骄,阴养死士,欲杀春申君以灭口。’也指采取措施以防授人口实。战国策燕三:‘樊将军亡秦之燕,太子容之。太傅鞠武谏曰:不可。……愿太子急遣樊将军入匈奴以灭口。’”[2]2461

《辞海》(1936年版,1981年影缩印本):“防人泄漏秘密而杀之也。《史记·春申君传》:‘李园既入其女弟,立为王后,子为太子,恐春申君语泄而益骄,阴养死士,欲杀春申君以灭口。’”[3]1774

《国语辞典》(2011年影印本):“防人泄漏秘密而杀之,谓之灭口。”[4]108

经患者肘前静脉用装有5 ml枸橼酸钠抗凝剂的50 ml的一次性注射器抽取45 ml静脉血,摇匀后注入PRP套装离心管中,在严格无菌状态下以2 000 r/min离心2次,每次10 min,最后用无菌吸引管抽取最下层血浆约10 ml,即富血小板血浆备用。使用穿刺针将制备好的PRP注入膝关节腔(穿刺过程严格无菌操作),每一侧注射量为3~4 ml(量多了局部有疼痛感),连续注射3次,每次间隔一周,术后辅以全面系统化的护理和康复锻炼,患者均于术后1个月、2个月、3个月复查膝关节磁共振了解膝关节关节软骨情况。

所有入组患者,在入院均予以解痉平喘、抗感染、吸氧等常规对症治疗,必要时接受维持电解质及酸碱平衡等治疗措施。常规治疗组给予强心、利尿、扩血管等综合对症治疗;心脉隆治疗组在此基础上增加心脉隆注射液(云南腾药制药有限公司生产,国药准字Z20060443,规格:2 mL/支)治疗,将心脉隆注射液加入生理盐水或葡萄糖注射液(200 mL)中,以5 mg/(k92·d)静脉输注,疗程7 d。

具体来说,以上不同辞书对“灭口”所释存在以下问题:

一释义不准。《汉语大词典》释义二作“采取某种措施,避免给人以口实”,《辞源》释义二作“也指采取措施以防授人口实”。其实根据文献用例来看,“灭口”应解释为“使人闭口,泛指消除证据”,“采取某种措施”属于前文交代的灭口方式而属于语境义,词义本身不应包含这一语义特征。

二“灭口”义项数量不一,义项关系不明,先后源流不清。《汉语大词典》和《辞源》“灭口”收有两个义项,而《辞海》《国语辞典》与《现代汉语词典》“灭口”只收一个义项。从义项顺序安排来看,《汉语大词典》《辞源》未将“灭口”本义置于第一义项,这说明两种义项关系不明,顺序安排有点乱,可见孰先孰后、孰源孰流,仍需要进一步理清。

(21)民有号王豹子者,豪占人田,略男女为仆妾,有欲告者,则杀以灭口。(《宋史·元绛传》)

为解决上述问题,我们应采取解决词义问题的恰当方法。王宁:“不论是从整个词汇中认识个别的词义,或是从历史发展中认识不同阶段的词义,都需要运用比较的方法,在比较中见其同、辨其异。”[6]148所以,本文首先搜集、归纳、排比“灭口”语言文献材料,然后梳理“灭口”多个义项的不同来源及相互关系。

[63]《工农党征求民意大会上一致通过三项重要决议决支持该党国会提案》,(缅)《人民报》1951年2月27日。

一、从历代文献用例看“灭口”本义

要想厘清“灭口”各义项之间的关系,首先要确定它的本义,因为本义决定了引申的方向及其系列,本义是引申义的出发点。《汉语大词典》《辞源》收有两个义项:一个是“为防止泄密而害死知道内情的人”,另一个是“采取某种措施,避免给人以口实”。两者孰先孰后这需要核证于文献材料。通过梳理“灭口”历代文献用例发现,“灭口”本指使人闭口,泛指消除证据

(1)李园既入其女弟为王后,子为太子,恐春申君语泄而益骄,阴养死士,欲杀春申君以灭口,而国人颇有知之者。(《战国策·楚策四》)

(2)愿太子疾遣樊将军入匈奴以灭口。请西约三晋,南连齐、楚,北购于单于,其后乃可图也。(《史记·刺客列传》)

(3)居数岁,元延中,(刘)立复以公事怨相掾及睢阳丞,使奴杀之,杀奴以灭口。凡杀三人,伤五人,手殴郎吏二十余人。上书不拜奏。谋篡死罪囚。(《汉书·文三王传》)

(4)《左传·僖公二十三年》:“蚕妾在其上,以告姜氏,姜氏杀之。”晋·杜预注:“姜氏,重耳妻,恐孝公怒其去,故杀妾以灭口。”(晋·杜预《春秋经传集解》)

(5)宣帝初辞魏武之命,托以风痹,尝暴书,遇暴雨,不觉自起收之。家惟有一婢见之,后乃恐事泄致祸,遂手杀之以灭口,而亲自执爨。帝由是重之。(《晋书·后妃传上·宣穆张皇后》)

(6)先是生常别以一弦致袖中,既解弦,投于剑客前,密以袖中弦系弓上。贼既得弦,遂至东庑下,将杀郑生以灭口。急以矢系弦,贼遂去,因曰:“吾子果智者,某罪固当死矣。”生曰:“我不为害,尔何为疑我?”贼再拜谢。(唐张读《宣室志·郑生》)

在整个系统执行过程中,上下料机构位置的确定是每一个环节的节点,因此在程序中需要确定机构的几个位置,包括机构处于上料环节的位置(左侧上、下方位置)、盖章环节的位置(中间上方前、后侧)、放料环节的位置(右侧上、下方位置)。

(7)寂有死罪者四:……妖人言其有天分,匿而不奏,罪三也;阴行杀戮以灭口,罪四也。我杀之非无辞矣。议者多言流配,朕其从众乎。(《旧唐书·裴寂传》)

(8)咸亨中,主薨而瓘卒,双柩还京师。子顗,封河东县侯、济州刺史。琅邪王冲起兵,顗与弟绍以所部庸、调作兵募士,且应之。冲败,杀都吏以灭口。事泄,下狱俱死。(《新唐书·诸帝公主传·城阳公主》)

(9)初,廷赟之蜀,与其客赵延祚俱,及召下狱,延祚多捃璋阴事欲言之,璋许延祚重赂以灭口。既出而责赂于璋,不与,延祚乃诣台自言,并璋复下狱,鞫之无状。(《新五代史·唐臣传·毛璋》)

(10)令甲士围其居以求赂,既得之,复欲杀崧等灭口。谷遽见再荣谓之曰:“今国亡主辱,公辈握劲兵,不能死节,虽逐一契丹将,城中战死者数千人,非独公之力也。一朝杀宰相,即日中原有主,责公以专杀,其将何辞以对?”再荣甚惧,崧等获免。(《宋史·李谷传》)

《现代汉语词典》(第6版):“害怕泄露秘密而害死知道内情的人:杀人灭口。”[5]902

(23)搠思监居相位久,无所匡救,又公受贿赂,物议喧然。是年冬,监察御史燕赤不花,劾搠思监任用私人朵列及妾弟崔完者帖木儿印造伪钞,事将败,令朵列自杀以灭口。(《元史·奸臣传·搠思监》)

(12)英王惧高琪党与,遂不敢发。顷之,高琪使奴赛不杀其妻,乃归罪于赛不,送开封府杀之以灭口。开封府畏高琪,不敢发其实,赛不论死。事觉,宣宗久闻高琪奸恶,遂因此事诛之,时兴定三年十二月也。(《金史·术虎高琪传》)

(13)你那个村头龙且,正在项王左右,我又是个辩士,一口指定你要举兵归汉,着我引二十骑来迎接也是你来,着我杀楚使灭口也是你来。你说的一句,我还你十句,看道项王疑我,还是疑你,那龙且谮我,还是谮你。(元·尚仲贤《气英布》第一折)

(14)阚泽失色。甘宁拔剑而起曰:“吾事已为窥破,不可不杀之以灭口!”蔡和、蔡中慌曰:“二公勿忧,吾亦当以心腹之事相告。”(明·罗贯中《三国演义》第四十七回)

如例(1)《战国策》是它所出现的最早用例。楚考烈王无子,李园先将其妹献给春申君,待其怀孕再献给楚王。其妹生太子,被立为王后。李园担心春申君泄露内情,想杀掉春申君,目的是消除“入其女弟为王后,子为太子”的真相以防落入他人之口。例(2)鞠武建议燕太子遣送樊将军到匈奴去,目的是消除秦国攻打燕国的借口,这里采取的“灭口”方式,并不是杀人,而是遣送当事人到一个隐蔽的地方,从而达到闭口不言的目的。例(3)汉朝梁孝王刘立因公事恨丞相属官与睢阳丞,就派奴仆杀了他们,又杀了奴仆以灭口。例(9)“(毛)璋许延祚重赂以灭口”显然是以许给知情人丰厚财物(重赂),以封人之口。其他文例不再一一详析。通过历代文例来看,“灭口”本指使知情人闭口,泛指消除证据。虽然处于具有“杀人”意义的上下文中的文例很多,但“灭口”本身毕竟不单独表杀人义,只表杀人之目的。

二、从使人闭口的措施与组合关系看“灭口”感染“杀人”义

众所周知,人们要想让知情之人闭口不言,就要通过采取某种措施来阻止。通过文献梳理发现,古代人所采取的“灭口”措施种类繁多,有杀人、自杀、高官贿赂、钱财收买、使知情人逃匿、藏匿知情人、销毁实物证据等等,从而达到灭口的目的。

其一,通过杀人来使人闭口,从而永远消除证据,早在《战国策》《史记》等书中就有记载,之后通过杀人来灭口的事件更是屡见不鲜。该类例子前面已涉及,此处再举数例。

当今是一个信息技术腾飞的时代,各个行业和各个领域实现了与信息技术的高度融合,且借助信息技术的优势实现了行业和领域的创新发展。为此,为了促进农村经济的大繁荣大发展,相关工作人员要紧扣时代脉搏,强化信息化手段在农村经济管理中的应用,实现农村经济管理的信息化和现代化。

(15)(朱英)曰:“李园不治国,王之舅也。不为兵将,而阴养死士之日久矣。楚王崩,李园必先入,据本议制断君命,秉权而杀君以灭口。此所谓无妄之祸也。”……春申君曰:“先生置之,勿复言也。李园软弱人也,仆又善之,又何至此。”(《战国策·楚策四》)

(16)泽王燕二年,薨,谥为敬王。传子嘉,为康王。至孙定国,与父康王姬奸,生子男一人。夺弟妻为姬。与子女三人奸。…郢人等告定国,定国使谒者以他法劾捕格杀郢人以灭口。至元朔元年,郢人昆弟复上书具言定国阴事,以此发觉。诏下公卿,皆议曰:“定国禽兽行,乱人伦,逆天,当诛。”上许之。定国自杀,国除为郡。(《史记·荆燕世家》)

首先,优势特色产业快速发展,奠定了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良好基础。近年来,各级政府大力培植农业优势主导产业,逐步形成了优质专用小麦、优质稻米、食用菌、蔬菜、奶牛、大闸蟹、冬枣等一批专业化生产基地及优势产业带。

(17)“蚕妾在焉……妾告姜氏,姜氏杀之”三国吴·韦昭注:“杀之以灭口”(三国吴·韦昭注《国语·晋语四》)

投票方法是对各基分类器的分类结果按照某种原则进行投票表决,得到集成预测分类结果,投票方法可分为普通投票和贝叶斯投票两种。

(18)诱雇淫女,诈为听法,众所知已,密而杀之,埋尸树侧,称怨告王。王命求访,于逝多园得其尸焉。是时外道高声唱言:“乔答摩大沙门常称戒忍,今私此女,杀而灭口。既淫既杀,何戒何忍?”诸天空中随声唱道:“外道凶人为此谤耳。”(唐·玄奘《大唐西域记》)

(19)初,(孟)简在襄阳,以腹心吏陆翰知上都进奏,委以关通中贵。翰持简阴事,渐不可制。简怒,追至州,以土囊杀之,且欲灭口。翰子弟诣阙,进状诉冤,且告简赃状。(《旧唐书·孟简传》)

(20)(李)绎,若拙子也,尝知华州,蒲城县民李蕴者诉盗杀其侄亡去,绎问曰:“若有仇耶?”曰:“无。”曰:“若有失亡耶?”曰:“无。”曰:“吾得之矣,若第归。”因使人密刺之,乃蕴有阴罪,惧其事暴,杀以灭口也。(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第一百十卷)

(45)(严震直)忽忽如有所失,竟吞金而死。……沐晟听知,暗暗与建文商议道:“震直一死,固是灭口明心之念。但死得太急,地方官奏报朝廷,朝廷未免动疑,又要苛求。”(明·纪振伦《续英烈传》第三十三回)

三“灭口”义与证不合。《汉语大词典》第一个义项表杀人义,所引《战国策》文例却表示使人闭口义。《辞源》《辞海》亦同。《现代汉语词典》“灭口”解释为“害怕泄露秘密而害死知道内情的人”,即杀人义,但所用例证“杀人灭口”不是并列结构,而是中补结构,其中的“灭口”表“杀人”目的,不表杀人义,所以义与证不合。

例(15)《战国策》故事,与上节例(1)是一回事。李园欲杀春申君灭口的阴谋为春申君门下士朱英识破,提醒他防备。春申君不以为然,最后在考烈王死之日被李园在宫中埋伏死士而杀害了。《史记·春申君列传》与此情节一致,两处“灭口”前后语句相同。其余例子不一一分析。

还有威逼知情人自杀以除掉人证的情况,这也是变相的杀人灭口。

陵矿生活区抵得上小半个县城,热闹,做什么生意的都有。路都是水泥路,房子多是象样的房子。一路上,司机告诉迟恒:“以前矿里俱乐部租给农民当猪圈,医院治死人赔不起钱关门了,废品公司来拆电视塔被咱们轰跑,运动场你占一块他占一块种菜,变自留地了,这两年都恢复过来了,都翻新重建,前面大坪看见没有,专给老头、老太太玩健身跳扇子舞。”

(22)长以珍宝因融重遗立,立因为长言。于是天子疑焉,下有司案验。吏捕融,立令融自杀以灭口。上愈疑其有大奸,遂逮长系洛阳诏狱穷治。(《汉书·佞幸传·淳于长》)

多约束条件费用模型在节水中的实践与运用…………………………………………………张浩明,邵圆媛(1.10)

(11)帝果怒,徙皇太子于上京。讹都斡尚皇女赵国公主,为驸马都尉。后与乙辛议不合,衔之,复以车服僭拟人主,被诛。讹都斡临刑,语人曰:“前告耶律撒刺事,皆乙辛教我。恐事彰,杀我以灭口耳!”(《辽史·奸臣传下·萧讹都斡》)

(24)英文即搜夺道明财物,且逼令自尽以灭口。(《明孝宗敬皇帝实录》卷二〇六)

(25)洛中妇人淳于氏,有绝色,系大理狱。(李)义府属大理毕正义枉法黜之。将纳为妻,事觉。义府逼正义自缢以灭口。(清·丁耀亢《天史·李义府殺人滅口》)

其二,“灭口”也可以用高官、厚禄收买知情之人,使其闭口不言,从而达到消除证据的目的。

(26)冀居职暴恣,多非法,父商所亲客洛阳令吕放,颇与商言及冀之短,商以让冀,冀即遣人于道刺杀放。而恐商知之,乃推疑于放之怨仇,请以放弟禹为洛阳令。(李贤注:“安慰放家,欲以灭口”)使捕之,尽灭其宗亲、宾客百余人。(《后汉书·梁冀传》)

(27)先是,本州岛勾押官赵文海、勾有忠知德臻等事,因讽王典曰:“官帑之物,辄以入己,一旦败露,必累吾辈。”德臻等闻之,即与之银一铤以灭口。至是,事发议罪。判大理寺朱搏言文海等恐喝赃满合处死。(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第五十二卷)

(28)嘉靖中,泗州蒋成者屠沽于鸭嘴湖,有孤客以竹荷包袱饮其店,成中夜酒之,沉于湖,匿其金,因而致富。……一人号古涧者,先夕梦中有人教云,明当还对“紫竹挑包,鸭嘴湖边谋客命”。叮咛曰,能言之,管取获利。古涧以为神,即以是答之。(蒋)成骇然失色,席散独留古涧,以二十金灭口。古涧亦不求其实,喜而归语其妻,妻曰:“此冤鬼假子以雪之,不言将有祸。”(明·刘元卿《贤弈编·志怪》)

(29)女曰:“妾已习太阴炼形术,玉躯不坏,启土棺,妾当自活。妾葬于此山之麓,上树石碣。明日君可往寻,托言有妹瘗此,携归葬,载至无人处,出妾弃棺于水,重赂舟人以灭口,毋使骇物听可也。”生欲与合。女坚弗从,曰:“留葳蕤之质,待君于洞房。”(清·王韬《淞隐漫录》第三卷)

与传统混凝土施工技术不同,碾压混凝土施工技术在施工工艺上主要是应用了通仓薄层碾压的方式。水平层比较多是该种工艺的主要特点,相应的对水平层之间的结合配合度要求较高。

其三,“灭口”也可以通过使知情人逃匿或藏匿知情人的方式,从而达到使人闭口不言而消除证据的目的。

(49)富平古押衙,一片有心人。一片心,几腔血,杀人灭口身并灭。(明·王世贞《弇州续稿》卷二·古押衙)

(31)德州军士刘喜有气岸,尝出经年,妻与一富人子私通,夫归绐谓妻曰:“汝之前事我尽知之,吾不能默默受辱于人,又不忍间两情之好,汝能令富人子以百金饷我,我则使汝诈为病而死者,载以凶器而送诸野,汝夜则潜往奔之,如是庶可以灭口。”妻以为然,因进百金托以疾逝。夫乃纳妻于棺,胶以大钉,遂纵火焚之,以身自诉于郡将张不疑,不疑奇其节而释其罪。(宋·彭乘《续墨客挥犀》)

(32)若将帅人等,有贪取来降人财物因而杀死,或伤残来降人,或中途因有别故逼勒来降人逃窜以灭口者,斩。招降纳叛,兵法之常。杀伤逼窜,是阻其来也,故坐斩。(《大明律集解附例·兵律·军政》第十四卷)

(33)余所不满于韩信者,独不荐用李左车与杀钟离昧二事而已。然信之于汉,君臣之分已定矣。故宁卖友以从君,无宁背君以从友。至是亦乌得不杀哉?其失在于始之受之耳。盖度其势既无终庇之理,则当谢去之,使之北走胡、南走越以灭口可也。夫既已受之矣。受而杀之。不已甚乎。(明·何良俊《四友斋丛说·求志》)

(34)彬、锐皆逆濠内党,锐见濠事且败,远迹灭口,士大夫方以漏网为恨。百之乃称仪首倡大义,谓锐力折奸谋,虽得薄谴,公论鄙之。(明·王世贞《弇山堂别集》第九十八卷)

(35)帝与书召来朝,面谕王无忘患难时。榑不悛,阴畜刺客,招异人术士为咒诅,辄用护卫兵守青州城,并城筑苑墙断往来,守吏不得登城夜巡。李拱、曾名深等上急变,榑拘匿以灭口。永乐三年诏索拱,谕榑改过。是时,周王橚亦中浮言,上书谢罪,帝封其书示榑。(《明史·诸王传一·齐王榑》)

其四,“灭口”也可以通过拉知情人下水,使与己同流合污,从而抓住别人把柄,达到使人闭口不言而消除证据的目的。

(36)胡氏,南城李华妻。华随父出外,其姑易氏与徐琏通,因逼污胡氏以灭口,胡坚不从。易与琏乘夜以土囊掩杀之。(明·王圻《续文献通考·节义考》第七十六卷)

(37)尼曰:“来不烦嘱咐,真如房中之人何?”钱妻曰:“余俱幼稚,未识人道,唯小福长成,必灭其口,尔适今日任为之。”……次夜,钱妻以计令幼婢俱宿於楼下,留小福在房,命尼强与之狎……小福既为腹心,往来将及二载。(明·无名氏《僧尼孽海·云游僧》)

(38)按《太原县志》:罗氏,不知其夫。其姑淫乱,强氏与同以灭口,氏不从,竟自刎死。(清·陈梦雷《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闺媛典·闺烈部》)

(39)裴驸马和薛国公主在亭子里做这瞒人的勾当,让这宫女走来撞破了,裴驸马仗着自己长得一副好嘴脸,便拉着这宫女也走上了一条道路,也是借此灭口之计。(民国·许啸天《唐代宫廷艳史》第四十五回)

例(36)婆母与人通奸,恐儿媳泄露,令奸夫逼淫之“以灭口”,儿媳不从,最后竟“以土囊掩杀之”。例(37)云游僧假扮尼姑与钱妻成奸,恐稍懂人事的婢女小福泄露,为“灭其口”,令该假尼姑强与奸淫,终于把小福拉下水,成为心腹。例(38)也是婆母与人淫乱,逼儿媳罗氏同淫“以灭口”,罗氏不从,自刎而死。例(39)裴驸马正与薛国公主亲热,被宫女撞破,“灭口”方式便是拉宫女一同成就好事。

其五,“灭口”还可以通过销毁记录在案的口供或毁掉能够给人口实的物证来实现。

(40)绍圣中,擢宝文阁待制、户部侍郎,加直学士、知开封府。专附章惇、蔡卞,多杀不辜,焚去案牍以灭口。尝荐邹浩,浩南迁,坐罢知怀州。(《宋史·列传》)

(41)偷玉的人若叫太太查出来,明知是死无葬身之地,他着了急,反要毁坏了灭口,那时可怎么处呢。据我的糊涂想头,只说宝玉本不爱他,撂丢了,也没有什么要紧。(清·曹雪芹《红楼梦》第九十四回)

(42)[朱老巩]说“我那大哥!这你还不明白?那不是什么砸钟卖铜顶田赋,他是要砸钟灭口,存心霸占河神庙前后四十八亩官地!”……他扯起冯兰池走到铜钟跟前,手指戳着钟上的字文说:“钟上明明刻着:‘……大明朝嘉靖丙午年,滹沱河下梢四十八村,为修桥补堤,集资购地四十八亩,恐口无凭铸钟为证……’你不能一人专权出卖古钟!”(梁斌《红旗谱》第一章)

其六,“灭口”还有知情人出于义气、气节等考虑,通过主动自杀,从而使自己永远闭口不言。

(43)汉籍少公,尝脱郭解于厄。吏人踪迹至少公。少公乃自杀以灭口。(明·韩邦靖《朝邑县志·人物》第二卷)

(44)籍少翁起了决心,于是拔出剑来,自刎而死。众吏役出其不意,见此情形,尽皆错愕。一时闻者皆叹惜籍少翁是个烈士,只因籍少翁自杀灭口,吏役无从知得郭解去处,到处访查,并无踪影,郭解竟得逃脱。(民国·黄士衡《西汉野史》第八十五回)

2.3.1 Box-Behnken模型建立及试验结果。通过响应面设计Box-Behnken对GASP提取率建立数学模型,优化提取工艺参数,共有17个试验点,12个分析因子,5个零点。以分析因子为自变量在A、B、C构成三维顶点;零点为区域的中心点。零点试验重复5 次,用以估算试验误差[20]。以GASP提取率为响应值,试验结果见表2。

(46)不然,则系看守不严,以致要犯自戕以灭口。……至谢凤玉、谢耀奇,实系病死,并无自戕灭口情事,惟是该犯既为逆党亲属。(《清实录·高宗纯皇帝实录》第四百五十七卷)

由上可见,“采用某种措施”并不是“灭口”本身所具有的词义特征,而是上下文所交代的语境义特征,所以各种辞书界定“灭口”时不应包含“采用(某种)措施”这一语义特征,采取这些杀人、自杀(自戕)、以高官与厚禄利诱、以权势威逼、使知情人逃匿、藏匿知情人、销毁实物证据等等措施,只是为了达到“使人闭口不言而消除证据”即“灭口”目的。

又从战国至清代的文献可知,古人“灭口”所采取的措施更多的是“杀人”,所以“灭口”出现的语境多为杀人语境,如“杀妾以灭口”“杀春申君以灭口”“杀奴以灭口”“杀之以灭口”“杀都吏以灭口”“杀崧以灭口”“杀(曹)达以灭口”“杀郑生以灭口”“杀我以灭口”“杀工以灭口”“缢死其女以灭口”“杀妇以灭口”“杀戮以灭口”“杀以灭口”“刑以灭口”“杀死以灭口”等等自由词组。

“先服务好月嫂,才能服务好客户”是菩提果独特的服务理念,在菩提果内部的KEEP赋能体系中包括知识赋能(Knowledge)、效率赋能(Efficiency)、情感赋能(Emotion)、模式赋能(Pattern),通过KEEP赋能体系给好月嫂提供帮助,让更多家庭受益!

上述表杀人义的自由词组可以归纳为“VP+以+灭口”与“V+以+灭口”两种结构模式,由于“以”字的存在使得这两种结构模式还比较松散。到唐五代时期“杀人”与“灭口”直接组合相连使用。比如:

(47)今陛下抚万邦而有之,蛮区夷落,罪无逃罚,况辇毂下奸臣肆虐乎?杀人灭口,此生杀之柄,不自主出,而下移佞臣,履霜坚冰,弥不可长。(《新唐书·王义方传》)

(48)杨一清劝张永不要打草惊蛇,不必大张旗鼓地去查,可暗中派人打探,抓住人证,以防对方杀人灭口。(明·齐东野人《武宗逸史》第七章)

“还记得橡树湾动物园的管理员爷爷吗?”园长爷爷说,“他是我学生时代的朋友。去年他打电话给我,说有一个小男孩也许会联系我,询问一头小象的事。他说,‘他是一个很孤独的小男孩,小象安琪儿是他唯一的朋友。我不想告诉他,那头小象在周末患急症离世了,这会让他非常伤心。所以——’”

(30)居之有间,樊将军亡秦之燕,太子容之。太傅鞫武谏曰:“不可。夫秦王之暴,而积怨于燕,足为寒心,又况闻樊将军之在乎!是以委肉当饿虎之蹊,祸必不振矣!虽有管、晏,不能为谋。愿太子急遣樊将军入匈奴以灭口。请西约三晋,南连齐、楚,北讲于单于,然后乃可图也。”(《战国策·燕策三》)

可见,到唐五代“灭口”可以与“杀人”两两直接组合而构成述补结构。与“VP+以+灭口”与“V+以+灭口”两种结构模式相比而言,“杀人+灭口”这种结构紧凑而前后词义可以相互结合、影响与渗透,影响力更强。由于“灭口”经常处于具有杀人行为或情节的语境中,直至形成“杀人灭口”这种习用性的固定四字结构,其结果是“灭口”被感染,而单独具有了“杀人”义。

(50)(王钅共)内怀奸诈,包藏不测。任海川狂愚不逞,妖惑无良,而乃潜与通情,仍希非望。及觉彰露,便令灭口。(唐·李隆基《赐王钅共自尽诏》,《全唐文》卷三三)

该例是唐玄宗赐死王钅共的诏书。大臣王钅共与其弟王焊欲谋不轨,召术士任海川问命相,后觉事泄“便令灭口”。《新唐书·王鉷传》所载“钅共与焊召术士语不轨,术士惊,引去。钅共畏事泄,托它事捕杀之以绝口”,与此相合,足见此处“灭口”单独表示致死或毙命之义。

(51)尚书令马耽封府库以待晋师。……龄石徙马耽于越巂。耽谓其徒曰:“朱侯不送我京师,欲灭口也,(胡三省注:“谓龄石多取库物,杀耽以灭口。”)吾必不免。”乃盥洗而卧,引绳而死。须臾,龄石使至,戮其尸。(《资治通鉴·晋安帝义熙九年》)

该例“灭口”已单独具有了“杀人”义,胡三省恐义未明而加注释“杀耽以灭口”。马耽料到朱龄石为吞没库物会杀死自己,与其死于人手不如自杀,于是“引绳而死”。又

(52)黄统道:“田知县怪你二位卖法受脏,他得了银子,将二位过付的必要灭口,以表他之清廉。你不如随了我们,以全性命,并可图下半世的快活。”(明·无名氏《梼杌闲评》第二十六回)

(53)先师汪文端公言:有欲谋害异党者,苦无善计。有黠者密侦知之,阴裹药以献,曰:“此药入腹即死,然死时情状,与病卒无异;虽蒸骨验之,亦与病卒无异也。”其人大喜,留之饮。归则以是夕卒矣。盖先以其药饵之,为灭口计矣。(清·纪昀《阅微草堂笔记·槐西杂志》)

(54)当庚子八国联军进京,西太后命内监把贵重的宝器一齐搬入秘室;及搬好以后,将这几个内监一并推入池中,以为灭口之计。(民国·许啸天《清代宫廷艳史》第九十七回)

(55)这桩案子,要是办得认真,六堂官吏跟银库大臣,都有处分的,亏得刑部承审官不欲多事,只把王书常灭口了案。(民国·陆士谔《清朝秘史》第五十回)

(56)无非是设词吓迫的手段,蛛丝马迹,隐隐可寻,大家揣测起来,已知戕宋一案,与袁政府大有关系。为恐实供先灭口,只因贪利便亡身。欲知武士英身死情形,待至下回分解。(民国·蔡东藩、许廑父《民国演义》第二十一回)

当代文献,单独表杀人毙命的“灭口”更为常见,在“将其灭口”“把他灭口”结构中,致死意义非常明显。

(57)倘若担心团伙成员泄密便将其“灭口”,有竞争对手就“做掉”,先后杀死17人。(《时代潮》2004年第17期)

(58)实行抢劫,遭到反抗将其灭口。(《金华晚报》2009年8月4日)

(59)另一边是由吴镇宇和余男饰演的雌雄杀手想将他灭口。(《都市丽人》2010年第11期)

(60)警方把他视为爆炸案的元凶,黑道更想将其灭口。((日)逢坂刚《百舌呐喊的夜晚》“内容提要”,北京:新星出版社,2011年版)

“灭口”词义的这种变化不是“灭口”一词孤立的内部引申,而是发生在实际语言的组合运用之中。也就是说“灭口”杀人新义的产生不是由“使人闭口不言而消除证据”的本义引申而来,因为“杀人”义与“使人闭口”义之间没有语义上的联系,杀人只是为达到使人闭口不言的目的而采取的措施之一,所以隐喻或转喻的词义引申途径都不能解释“灭口”杀人新义的产生。

实际上,“灭口”产生出“杀人”新义,是因为“杀人”与“灭口”两个词在长期相连组合而使用过程中,一个词“感染”了另一个词的意义,这属于“感染”途径下产生的词义演变现象。上世纪80年代,著名语言学家伍铁平先生著文,把这种现象叫做“词义感染”,由于在组合使用中发生,又叫“组合感染”(另有由同类联想引起的感染叫“聚合感染”)。此说一出,在学界产生广泛影响,不断有学者申述补充之。如邓明就有谈“词义感染”的数篇相关论文,其《古汉语词义感染补正》(《古汉语研究》2001年第2期)一文通过分析具体的语言材料,充分证实了词义感染是古代汉语中确实存在的词义演变的一种特殊途径,认为“糟”的酒滓义、“弹”的弹丸义、“安”的放置义、“颜”的色彩义、“涕”的鼻涕义都是在词语的连用过程中通过词义感染而获得的。也有人在此基础上换个说法叫“词义沾染”,如朱庆之:“所谓词义沾染是指不同的词由于处在同一组合关系或聚合关系而发生的词义上的相互渗透。这种渗透可能导致一方或双方增加新的义项或词义的完全改变。”[7]197又有人叫做“词义同化”,如张博《组合同化:词义衍生的一种途径》(《中国语文》1999年第2期),李计伟《词义同化浅论》(《江西大学学报》2003年第2期)。“感染”“沾染”“同化”说,其实质是一样的,都是指词义演变的一种特殊方式。这种情况到现代汉语中更加普遍,例如“拉出去毙了”“拉出去崩了”,其中的“毙”“崩”,当今时代人人耳熟能详,一般人用不着解释。《现代汉语词典》“毙”字条第②义项:“〈口〉(动)枪毙:昨天~了一个抢劫杀人犯。”“崩”字条第④义项“〈口〉(动)枪毙。”可是用带子弹的枪打死(执行死刑)这种枪毙,是很晚才有的事,而“毙”“崩”二字至少在《说文》里就有了,其“枪毙”意义哪里来的呢?显然是在出现“枪毙”“枪崩”这两个现代词以后,受“枪”的影响,被感染同化而来的。据此理,我们认为:“灭口”一词就是长期处在“杀人”语境中尤其处在“杀人灭口”四字结构中,从而受与之相连用的“杀人”一词的词义影响、感染或同化,衍生出“杀人”义而独立使用。所以,凡是“灭口”能够推论为“杀人”,其条件必须是上下文未出现任何“灭口”方式。

三、“闭口”“绝口”“封口”与“灭口”

与“灭口”意义密切相关的还有“闭口”和“绝口”。辞书部分解释如下:

《汉语大词典》:[闭口]①沉默,缄默。《史记·张仪列传》:“楚王曰:‘愿陈子闭口毋复言,以待寡人得地。’”唐韩愈《崔十六少府摄伊阳以诗及书见投因酬三十韵》:“白头趋走里,闭口绝谤讪。”巴金《沉落》:“说到读书上来,我只好闭口了。”②犹灭口。《史记·淮南衡山列传》“吏觉知,使长安尉奇等往捕开章。长匿不予,与故中尉蕑忌谋,杀以闭口。”张守节正义:“谋杀开章,以闭绝谋反之口也。”

《现代汉语词典》:[闭口]合上嘴不说话,也指不发表意见:~不言。

《汉语大词典》:[绝口]①闭口;住口。《后汉书·袁谭传》:“言未绝口,头已断地。”唐韩愈《与华州李尚书书》:“接过客俗子,绝口不挂时事,务为崇深,以拒止嫉妒之口。”曹禺《北京人》第一幕:“经过这次失败后,他绝口不谈发财。”②灭口。《汉书·广陵厉王刘胥传》:“居数月,祝诅事发觉,有司按验,胥惶恐,药杀巫及宫人二十余人以绝口。”

《现代汉语词典》[绝口]①住口(只用在“不”后)。②因回避而不开口:他~不提此事。

由上可见,“闭口”和“绝口”都具有闭口不言亦即合上嘴不说话的意思。倘若带上使动意义,那就是采取某种措施使人闭口不言;若欲使人永远闭口不言,最好的办法也就是杀人了。在这种情况下,“闭口”和“绝口”就与“灭口”扯上了关系,《汉语大词典》这两个词的第②项释义即是如此。观其所引《史记》“杀以闭口”和《汉书》“药杀巫及宫人二十余人以绝口”,与本文所引“杀以灭口”或“杀××以灭口”之类例子的基本句式是一样的。但“闭口”“绝口”最终没被前面的杀人义动词所感染或同化,就是因为这类句子运用不普遍(“闭口”例不多见,“绝口”例另有《汉书·王莽传下》“杀婢以绝口”,《新唐书·王钅共》“捕杀之以绝口”,为数亦不多),尤其没有形成“杀人灭口”这样关联密切、结构紧凑的字格。这也反过来证明了杀人义“灭口”衍化路径的合理性。

进入现当代,人们已习惯于将“灭口”与“杀人害命”划等号,其使人闭口不言、泛指消除证据的本义用法反倒隐没不彰,被人忘怀了。但排除“杀人”的其他使知情人闭口的方式,毕竟是现实存在的,于是“封口”一词应运而生。

(61)不管王以信他们怎样封口,总不能封得象混凝土灌了似的那么没有缝隙。(柳青《狠透铁(1957年纪事)》)

(62)在她接触的领导当中,对于这类负面的采访要求,尤其是有人举报的采访要求,十个有十个都是能拒绝尽量拒绝,不能拒绝的就设法封口,不能拒绝的又不接受封口,那就来硬的,调动一切能调动的人,动用一切能动用的权力,阻挠采访,甚至殴打记者,摔毁设备。(刘胜财《权力:书记工程》第十章,2009)

(63)矿难封口:发钱搞定(《新疆都市报》2010年8月21日标题)

(64)官员被指塞钱“封口”不成扣记者(《新安晚报》2012年12月28日标题)

(65)王俊明明表示了不赞同,张宪不说要杀人灭口,起码也要设法封口吧。(罗俊《精忠岳武穆》第八章,2014)

(66)葛荟婕暗指汪峰曾砸钱封口(《现代快报》2015年4月1日标题)

以上诸例的“封口”与古代的“与之银一铤以灭口”、“以二十金灭口”、“重赂舟人以灭口”等自由词组,其意义是一样的。可见此“封口”是彼“灭口”的新时代变体。

与以往“灭口”采取的种种措施相比,由于“封口”的措施主要是使用金钱,由此产生了“封口费”一词。以钱贿赂知情人使其闭口的事实自古就有,但“封口费”一词却产生很晚。进入21世纪,矿难不断发生,有的矿主害怕新闻曝光,便出钱贿赂记者。2008年9月,山西霍宝干河煤矿就发生一起矿难引起的死亡事故,但矿方在事发后,没有积极向有关部门上报,而是采取隐瞒对策,出钱收买记者以封口,竟有200多名来自全国各地的所谓媒体记者聚集煤矿办公楼的三层排队领钱,这一幅幅丑陋的画面被一位有良心的记者戴晓军抢拍下来。2008年10月27日《中国青年报》以《真假记者排队领“封口费”》为题作了报道,一下轰动全国。后又有多起此类以及其他类型的“封口费”事件被曝光,2011年北京新星出版社出版了孙浩元《封口费》一书,副标题即为“中国记者在生命、金钱和良知之间徘徊挣扎的生存启示录”。于是“封口费”成为一个众所周知的热门词。2005年《现代汉语词典》第5版尚未收该词,2012年第6版就收录了“封口费”,释为:“为让知情人不讲出实情而贿赂给他的钱。”《现代汉语词典》紧跟时代和语言发展,无疑是适时而正确的。如上所述,贿赂性的“封口”早已出现,而《现代汉语词典》“封口”词条却无有相关义项,建议再版时予以修订,可增义项:“以金钱贿赂知情人使不讲出实情”。

总之,“灭口”本指使人闭口不言,泛指消除证据,因长期处于表杀人义的自由的组“VP+以+灭口”与“V+以+灭口”语境中,尤其到了唐代处于“杀人灭口”四字格中,受“杀人”词义感染而衍生出“杀人”义,当感染义成为常用义而本义用法不彰时,“封口”一词应运而生并分化了“灭口”的本义功能。“灭口”本义及感染义的产生说明了感染义的形成不是两两偶然组合就能产生的,而是先处于松散而自由的组合,再进一步处于紧密而固定的组合,最后才能感染而可单独使用。另外它还解决了辞书释义不当、源流不清、义与证不合的问题,有利于辞书修订和词汇史研究。

注释:

① 孔祥卿教授在阅读此文后提出如下修改建议:“灭”的本义是使火熄灭,引申为消灭,“口”是人的嘴,人口说的话可以成为证据,因此“口”这里指证人的口,“灭口”原本不是消灭人,而是消灭证人的口,这是隐喻的说法,就是设法使证人不能开口作证。物证也可以“开口说话”,所以“灭口”意思扩大,泛指消灭证据。特此感谢我的业师孔祥卿。

② 匿名评审专家认为:这种不普遍的原因,就构词而言,“闭口”“绝口”“灭口”三词中的动语素有别,“闭”和“绝”为使动,“灭”为主动。与三词搭配的“杀人”“杀婢”中,“杀”为主动,非使动。如从结构对称角度来说,选择“灭口”与“杀人”组合,几率会更大。其解说可从,特此感谢。

参考文献:

[1] 汉语大词典编辑委员会. 汉语大词典 [M].上海: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86-1994.

[2] 何九盈,王宁,董琨.辞源 [M]. 3版.北京:商务印书馆,2015.

[3] 舒新城,沈颐.辞海 [M]. 北京:中华书局,1981.

[4] 中国大辞典编纂处.国语辞典 [M]. 影印本.北京:商务印书馆国际有限公司,2011.

[5] 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现代汉语词典 [M]. 6版.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

[6] 王宁.训诂与训诂学 [M]. 太原:山西教育出版社,2005.

[7] 朱庆之.佛典与中古汉语词汇研究 [M]. 台北:文津出版社,1992.

A Textual Research into the Origin of the Chinese Word “灭口” (Miekou )

LI Jun a ,WANG Jing b

(a.School of Literature and Journalism, b. Library, Shandong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Jinan, Shandong, 250014, China)

Abstract : The common word “灭口” first appeared in Strategies of Warring States . And in various dictionaries, we can find problems in its interpretation: inexact explanation, unclear origin and inconsistency between its meaning and examples. From the examples in literature of different times, this word originally meant “to let others shut up”. And generally, it implies getting rid of evidence. The measures adopted may include murdering, suicide, bribery to high officials, buying over, helping the people in the know escape, hiding the persons in the know, and destruction of the physical evidence. “灭口” first was in its free combination with the verb with the meaning of “killing” (“VP + 以+ 灭口” or “V + 以+ 灭口” ) for a long time. And later, it came into the fixed phrase “杀人灭口”. To Tang times, the word was affected and derived the new meaning of “murdering or killing” and hence began to be used independently. However, the words “闭口” and “绝口” with the same meaning as “灭口” were used in low frequency and had not formed the set expressions like “杀人灭口”, and had not derived the meaning of “murdering or killing”. Nevertheless, they proved the reasonable paths to the meaning influence of the word “灭口”.When the affected meaning of the word became more usual and its original meaning got less used, the word “封口” tended to play the function of the original meaning of “灭口”. The sorting of the meanings of “灭口” is helpful for the compilation of dictionaries and also has strengthened the affected theory with its affected meaning.

Key words : “灭口”;“杀人灭口”;“闭口”;“绝口”;“封口”;affected meaning

收稿日期: 2019- 03- 28

基金项目: 山东省2012年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1978年以来的《现代汉语词典》研究综述”(12BWXJ07)

作者简介: 李军(1976—),男,山东沂南人,山东财经大学讲师,北京师范大学博士后,研究方向:文字与训诂;王靖(1975—),女,山东武城人,硕士,山东财经大学讲师,研究方向:文字与词汇。

DOI :10.13603/j.cnki.51-1621/z.2019.7.012

中图分类号: H131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1671-1785( 2019) 7-0062-08

(责任编辑: 王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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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口”源流考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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