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与党的制度建设_制度建设论文

邓小平与党的制度建设_制度建设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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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1942(2008)04-0062-08

从制度上建党的思想是邓小平党的建设理论的一个显著特点和重要内容,深入学习和认真研究邓小平的这一思想,充分认识其在无产阶级执政党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对于我们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都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

一、邓小平党的制度建设思想,是在总结中国革命和建设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过程中逐步产生、形成、发展起来的

邓小平党的制度建设思想是把马克思主义党建理论与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实践相结合的产物。它大致经历了产生、形成和发展三个阶段。

(一)1941~1965年是邓小平党的制度建设思想的产生阶段

早在我党为夺取政权而努力奋斗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邓小平就对党的制度建设就提出了很多真知灼见。

抗日战争时期,晋冀豫根据地一些地方由于党的领导制度不健全,缺乏严格的规定,不适当地以党代政,以党包办一切,使党陷于日常行政事务中而不能自拔。针对这种现象,1941年4月,邓小平在《党与抗日民主政权》一文中指出:“这些同志误解了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解释为‘党权高于一切’,遇事干涉政府工作,随便改变上级政府法令;不经过行政手段,随便调动在政权中工作的干部,有些地方没有党的通知,政府法令行不通,形成政权系统中的混乱现象。甚有把‘党权高于一切’发展成为‘党员高于一切’者,党员可以为非作歹,党员犯法可以宽恕。其结果怎样呢?结果非党干部称党为‘最高当局’”。“群众认为政府是不中用的,一切要决定于共产党。于是要钱的是共产党,要粮的是共产党,政府一切法令都是共产党的法令,政府一切错误都是共产党的错误,政府没有威信,党也脱离了群众。这实在是最大的蠢笨!结果党的各级指导机关日趋麻木,不细心地去研究政策,忙于事务上的干涉政权,放松了政治领导。”[1]11鉴此,为了健全和完善党的领导体制,他指出:“党对政权要实现指导的责任,使党的主张能够经过政权去实行,党对政权要实现监督的责任,党的领导责任是放在政治原则上,而不是包办,不是遇事干涉,不是党权高于一切。”[1]12

新中国成立以后。邓小平从地方调中央工作,担任党和国家重要领导职务,为适应执政后党的建设所面临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他进一步发展了从制度上建党的思想。

在20世纪50年代初期,发生了高岗、饶漱石阴谋抢夺党和国家最高权力的斗争,这是中国共产党成为执政党以后党内发生的第一次严重斗争。邓小平从党的制度建设高度认真总结了“高饶事件”教训。他指出:“革命胜利后,党内一部分干部滋长着一种极端危险的骄傲情绪,他们因为工作中的若干成绩就冲昏了头脑,忘记了共产党员必须具有的谦逊的态度和自我批评精神,夸大个人的作用,强调个人的威信,自以为天下第一,只能听人奉承赞扬,不能受人批评监督,对批评者实行压制和报复,甚至把自己所领导的地区和部门有意地或无意地看作个人的资本和独立王国。”他强调:“骄傲一定会使党的团结受到损害,使革命事业受到损害。对于个人来说,对于我们每一个共产党员来说,它是一种腐蚀剂,它可以引导个人主义发展,把一个满腔热忱的勤勤恳恳的为人民服务的共产党员的高贵品质丧失掉,而堕落到最卑鄙的个人主义方面去”。[1]202-203为此,1954年2月党的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增强党的团结的决议》指出:“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严格遵守集体领导的原则,坚决反对分散主义和个人主义,反对把自己领导的地区和部门当作独立王国,反对把个人放于组织之上,反对不适当地过分强调个人的作用,反对骄傲情绪和个人崇拜”,“全党高级干部的重要政治活动和政治意见,应经常向所属的党组织报告和反映,其关系特别重大者,应直接向中央报告和反映。”

1956年9月召开党的八大,邓小平代表党中央向大会作了《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报告论述了执政条件下从制度上建党的重要性,指出:“执政党的地位,使我们党面临着新的考验”。“执政党的地位,很容易使我们同志沾染上官僚主义的习气。脱离实际和脱离群众的危险,对于党的组织和党员来说,不是比过去减少而是比过去增加了。而脱离实际和脱离群众的结果,必然发展主观主义,即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的错误”。“针对这种情况,党必须经常注意进行反对主观主义、官僚主义和宗派主义的斗争,经常警戒脱离实际和脱离群众的危险。为此,党除了应该加强对于党员的思想教育之外,更重要的还在于从各方面加强党的领导作用,并且从国家制度和党的制度上做出适当的规定,以便对于党的组织和党员实行严格的监督”。[1]214-215报告阐明了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的问题,指出:“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列宁主义的组织原则,是党的根本的组织原则,也是党的工作中的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中的应用”。“党是依靠全体党员和全党的各个组织,来联系广大的人民群众的。为了从人民群众中收集他们的意见和经验,为了向人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把它变为人民群众自己的主张,并且组织人民群众加以执行,一般地都必须经过党员的努力,经过党的下级组织的努力。因此,正确地解决党的组织和党员的关系,党的上级组织和下级组织的关系,党的中央组织和地方组织的关系,在党的民主集中制问题上,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1]225-226

邓小平还就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如何接受监督的问题,从制度上进行了探索。1957年,邓小平在一次干部会议上说:“党要受监督,党员要受监督”,“在中国来说,谁有资格犯大错误?就是中国共产党。犯了错误影响也最大。因此,我们党应该特别警惕。宪法上规定了党的领导,党要领导得好,就要不断地克服主观主义、官僚主义、宗派主义,就要受监督,就要扩大党和国家的民主生活。”“所谓监督来自三个方面。第一是党的监督。对于共产党员来说,党的监督是最直接的。第二,是群众的监督。要扩大群众对党的监督,对党员的监督。第三,是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的监督”。“有了这几方面的监督,我们就会谨慎一些,我们的消息就会灵通一些,我们的脑子就不会僵死起来,看问题就会少一些片面性。共产党员谨小慎微不好,胆子太大了也不好。一怕党,二怕群众,三怕民主党派,总是好一些。谨慎总是好一些”。[1]270-271

1962年,邓小平在扩大的中共中央工作会议上指出:“我们党成为执政党,这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但是,执政党也不是很容易当的。执了政,党的责任就加重了,共产党员的责任就加重了,我们领导干部的责任就加重了”。“如果搞得不好,特别是民主集中制执行得不好,党是可以变质的,国家也是可以变质的,社会主义也是可以变质的。干部也可以变质,个人也可以变质”。[1]303

1965年6月和12月,邓小平在同外国党领导人的讲话中,再一次强调了民主集中制的重要性。他说:“我们党的组织原则是高度的民主和高度集中相结合”。“一个党不集中不行,如果没有中央和各级党委的集中领导,这个党就没有战斗力。这种集中,如果没有高度的民主作基础,集中也是假的。全党提倡民主,提倡批评与自我批评,就能真正把全党的意志集中起来,真正做到万众一心”。[1]347

由于我们党长期根植于一个缺乏法制精神、以人治为本位、封建统治达数千年、封建传统根深蒂固的国家,再加上由于党长期处于分散割据的战争环境和成为执政党后仍对制度建设重视不够等复杂的原因,导致发生了“文化大革命”。理论是实践的产物,实践深入到什么程度,理论形态才能发展到什么程度。因此,这一阶段邓小平党的制度建设的思想还是不完备不系统的。

(二)1978~1980年是邓小平党的制度建设思想的形成阶段

忽视党的制度建设,是引发了“文化大革命”的重要原因。这充分说明了建立健全党的制度已刻不容缓。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邓小平总结了历史和现实的经验教训。围绕着党的制度问题,展开了一系列的论述,逐步形成了从制度上建党的光辉思想。

1978年12月,在中共中央工作会议上,邓小平发表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重要讲话。他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现在的问题是法律很不完备,很多法律还没有制定出来”。“国要有国法,党要有党规党法。党章是最根本的党规党法。没有党规党法,国法就很难保障”。[2]146-147根据邓小平的建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和党规党法。要求中央和各级党委必须坚持集体领导的原则,坚决纠正一切不符合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做法。尔后,中共中央制定了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进一步从法规上确立了党内生活的民主化。

1979年6月,邓小平在与日本友人的谈话中论述了制度建设的重要性。他指出:“民主和法制,这两个方面都应该加强,过去我们都不足。要加强民主就要加强法制。没有广泛的民主是不行的,没有健全的法制也是不行的。我们吃够了动乱的苦头”。“民主要坚持下去,法制要坚持下去。这好像两只手,任何一只手削弱都不行”。[2]189

1980年8月,邓小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发表了《党和国家领导制度改革》的重要讲话。他指出:“党和国家现行的一些具体制度中,还存在不少的弊端,妨碍甚至严重妨碍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发挥。如果不认真改革,就很难适应现代化建设的迫切需要,我们就要严重地脱离广大群众”。“从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干部制度方面来说,主要的弊端就是官僚主义现象,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家长制现象,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现象和形形色色的特权现象”。[2]327他强调:“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我们今天再不健全社会主义制度,人们就会说,为什么资本主义制度所能解决的一些问题,社会主义制度反而不能解决呢?这种比较方法虽然不全面,但是我们不能因此而不加以重视”。“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这种制度问题关系到党和国家是否改变颜色,必须引起全党的高度重视”。“如果不坚决改革现行制度中的弊端,过去出现过的一些严重问题今后就有可能重新出现。只有对这些弊端进行有计划、有步骤而又坚决彻底的改革,人民才会信任我们的领导,才会信任党和社会主义,我们的事业才有无限的希望”。[2]333随后,邓小平在接受意大利记者奥林埃娜·法拉奇的采访中,回答如何避免和防止“文化大革命”事件重演时再一次强调:“这要从制度方面解决问题。我们过去的一些制度,实际上受了封建主义的影响,包括个人迷信、家长制或家长作风,甚至包括干部职务终身制。我们现在正在研究避免重复这种现象,准备从改革制度着手。我们这个国家有几千年封建社会历史,缺乏社会主义的民主和社会主义的法制。现在我们要认真建立社会主义的民主制度和社会主义法制。只有这样,才能解决问题”。[2]348

邓小平的《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一文比较系统地回答和解决了如何从制度上建党的重大问题,是邓小平党的制度建设思想形成的标志,是我们党进行制度建设的纲领性文献。它指引着我们党开始了制度建设的新阶段。

(三)1981年以后是邓小平党的制度建设思想的丰富和发展阶段

邓小平的《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一文发表以后,我们党为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加快了制度建设的步伐。1982年1月,邓小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指出:“这是一场革命。当然,这不是对人的革命,而是对体制的革命。这场革命不搞,让老人、病人挡住比较年轻、有干劲、有能力的人的路,不只是四个现代化没有希望,甚至于要涉及到亡党亡国的问题。”[2]397从而把体制改革提到了“第二次革命”的高度来认识。

1986年9月,邓小平会见日本公明党委员长竹入义胜的谈话中指出:“现在经济体制改革每前进一步,都深深感到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不改革政治体制,就不能保障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不能使经济体制改革继续前进,就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阻碍四个现代化的实现”。“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目的,总的来讲是要消除官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民主,调动人民和基层单位的积极性。要通过改革,处理好法治和人治的关系,处理好党和政府的关系。党的领导是不能动摇的,但党要善于领导,党政需要分开,这个问题要提上议事日程”。[3]176-177

1992年年初,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再一次强调:“还是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3]379在邓小平制度建党思想指引下,我们党的制度建设取得了明显的进展。1981年6月,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明确指出,我们党在反封建的斗争中养成了优良的民主传统,但是封建主义的遗毒仍然是很不容易清除的。必须吸取历史的教训,把党内的民主生活制度化、法制化,并且坚决地维护这种制度和法规的权威。1987年5月,中共中央整党工作委员会在《关于整党的基本总结和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的报告中,专门讲了加强党的制度建设的问题,指出除了加强党的组织制度、工作制度建设外,还要大力健全党的干部制度,其中包括干部的选举、招考、任免、考核、弹劾、轮换制度的建设。还要建立群众监督制度,使全体党员、干部都受制度的制约,按制度办事。1994年10月,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特别强调了要注重制度建设,要以完备的制度保障党内民主,并把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作为一个突出问题来解决。2002年7月,中共中央颁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这个条例是我们党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规章。2003年12月,中共中央颁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两个党内法规。2004年9月中共中央颁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2005年1月,中共中央颁发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2007年5月,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颁布了《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这一系列的法规章程的颁布,标志着我们党对制度建设不仅在认识上不断深化,而且对落实制度的具体措施也越来越完善了。从历史的回顾中可以看到,邓小平党的制度建设的思想是在总结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逐步产生、形成、发展起来的。

二、邓小平为了解决无产阶级政党在执政条件下和我国改革开放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从制度建设方面提出了一系列的新观念新思想,内容十分丰富

(一)论述了党的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从制度上建党是对党执政以来历史经验教训的总结。新中国成立以后,党成了执政党,所处的环境地位,面临的任务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从过去领导武装斗争变成了领导经济建设,从过去领导人民夺取政权变成了领导国家和管理社会。社会主义社会是法制社会,整个国家实行法制管理,党的领导要依法实行领导。在这种情况下,党的建设也必须随着党的地位的深刻变化而加以改进,与国家的法制管理,依法领导相衔接,加强制度建设,建立起完备的制度体系。长期以来,由于我们党忽视了制度建设,党的领导工作在很大程度上仍然保持着靠个人素质而不是靠制度来保证的状况,使我们党付出了惨痛的代价。邓小平指出:“我们党过去所以发生各种错误,除了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这个因素之外,更重要的还是制度方面的问题”。“如果不坚决改革现行制度中的弊端,过去出现过的一些严重问题今后就有可能重新出现”。[2]333他还指出,改革现行制度中的弊端即要解决思想问题,又要解决制度问题,归根结底是必须从根本上改变那些不合理的制度。因为制度问题不解决,思想作风问题也解决不了。因此,党的地位由非执政党转变为执政党以后,从制度上建党也就成为党自身发展的迫切要求。

从制度上建党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邓小平指出:“现在经济体制改革每前进一步,都深深感到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不改革政治体制,就不能保障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不能使经济体制改革继续前进,就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3]176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与市场经济规律的结合。由于市场经济本身所具有的特征使得党要有力地领导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必须注重党自身的制度建设。这是因为:一是市场经济的法制性,要求完善党的领导制度。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党的领导工作要与市场经济的这一特点相适应必须依法实行领导,同时也要求建立一套严密科学的制度体系来规范各级党组织和领导者的领导活动,彻底改变领导者凭主观意志和个人经验去支配领导工作的习惯。二是市场经济的自主性,要求规范党的生活制度。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参与经济活动的法人主体,具有独立的地位、利益和行为方式。这一特点,决定了从事经济活动的党员、干部工作的自由度增大,活动范围扩展。这就要求党的组织设置、党员管理、组织生活等一系列组织工作都要适应这一特点加以改进,建立健全与之相适应的管理制度,以使党员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始终保持先进性。三是市场经济的趋利性,要求严格党的组织制度。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益是各经济主体追求的目标和参与活动的内在动力。这种趋利性有双重效应:一方面有利于人们竞争意识,进取意识的形成,有利于激发人们的积极性、创造性和主动性;另一方面则容易诱发人们将商品交换原则引入党内政治生活,滋长利己主义、拜金主义,产生腐败现象。所以必须强化制度对党员的约束功能,建立健全一整套有效的监督机制,从根本上防止市场经济副作用对党员队伍的侵蚀。为此,邓小平强调指出:“还是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3]379

从制度上建党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保障。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目标之一,也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必须同建立健全法制密切结合,实现依法治国。邓小平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要逐步做到国家的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2]146-147从制度上建党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使党能够更好地领导社会主义事业,正如邓小平所指出的“改革党和国家领导制度及其他制度,是为了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加速现代化建设的发展”。[2]322党的制度建设的这种目的就决定了它的目标和方向必须是“切实改革并完善党和国家的制度,从制度上保证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经济管理的民主化,整个社会生活的民主化,促进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发展”。[2]336“我们各种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的改革,要坚定地、有步骤地继续进行。这些改革的总方向,都是为了发扬和保证党内民主,发扬和保证人民民主。”[3]359“关键在于不断地总结经验,使我们党的生活民主化,使我们国家的政治生活民主化。这样就能听到更多人的意见,特别是人民群众的意见。”[2]372-373

(二)阐明了党的制度建设的途径和措施

邓小平认为,必须以民主集中制建设为基础,加强党的各项制度建设。邓小平指出:“民主集中制执行得不好,党是可以变质的,国家也是可以变质的,社会主义也是可以变质的”。[1]303他一再强调,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和国家的根本制度,也是最便利、最合理的制度,永远不能丢。民主集中制之所以是根本制度,就在于它根据无产阶级政党性质和历史使命的要求,规范了党内生活的基本准则,是党赖以建立和发展的最基本的制度保证。只有坚持民主集中制,才能使党成为统一的整体,充分调动全党的积极性。民主集中制之所以是最合理的制度,在于它是党内关系的规律性反映,能最大限度地集中全党的智慧,凝聚全党的力量。民主集中制之所以是最便利的制度,在于它决定问题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一经做出决定,就要坚决执行,不允许各行其是,具有效率高的特点。由此可见,民主集中制是党内各种制度中最根本的,带有贯穿性和纲领性的制度,党内的各种具体制度不过是民主集中制这一根本制度在各方面的体现而已。如果离开了民主集中的根本原则来建设党的各项具体制度,就会无所统属,就会迷失方向。那么,在民主集中的基础上,怎样加强党的各方面的制度建设呢?根据邓小平一系列的有关论述,党的各项制度建设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

1.建立健全党的领导制度。一是要在国家宪法和法律的范围之内实施的领导。国家宪法和法律是党和人民集体意志的体现,具有根本大法和行为准则的权威。因此,邓小平反复强调共产党要带头知法守法,模范执法护法,依法执政、依法管理。二是建立健全党政分开制度。邓小平指出:“党政要分开,解决党如何善于领导的问题。这是关键,要放在第一位。”[3]177“党委的领导主要是政治上的领导,保证正确的政治方向,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2]98三是建立健全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党的代表大会是党的最高领导机关,由于种种原因,我们党的代表大会在召开时间上存在着规范化和制度化的问题。邓小平认为,各种干部会议和工作会议“无论如何,召集这些会议在法律上究竟不能代替召集代表大会,不能弥补不经常召集代表大会的缺憾”。[1]233依据邓小平的这一思想,党的十二大以后的党章严格规定党的代表大会必须五年召开一次。四是建立健全党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党的各级委员会制度。邓小平指出:“集体领导解决重大问题;某一件事、某一方面的事归谁负责,必须由他承担责任,责任要专”。[2]282五是党的领导集体交接班制度。邓小平认为,党是集体领导,也必须集体交接班。他说:“我们强调集体领导,这次讲接班也是集体接班,这很好,很重要”。[2]282他在实践中身体力行,带头退休、辞职,并且把党和国家的领导权平安交给了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上开创了一个成功的范例。

2.建立健全党的组织制度。一是党的领导机构的选举制和任期制。邓小平对此非常重视,他多次强调,选举要真正体现党员的民主权利和选举人意志,避免走形式主义的过场,对于领导人的任期年限也要有相应的规定。二是党员干部的管理和考核制度。邓小平指出:“健全干部的选举、招考、任免、考核、弹劾、轮换制度,对各级各类领导干部(包括选举产生、委任和聘用的)职务的任期,以及离休、退休,要按照不同情况,做出适当的、明确的规定。任何领导干部的任期都不能是无限期的”。[2]331-332“要有步骤地和稳妥地实行干部离休、退休的制度,废除实际上存在的干部领导职务的终身制”。[2]360

3.建立健全党的工作制度。一是调查研究制度。邓小平是这一制度的大力倡导者,在他的指导下,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全党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调查研究正在逐步制度化、法制化。二是民主协商制度。邓小平主张每逢重大事件、重大决定,我们党都要在党内外进行民主协商。三是请示报告制度,邓小平反复强调,每逢大事,下级都要向上级请示报告,领导个人要向集体请示报告,领导机关要定期向所属范围的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请示报告。四是工作检查报告。在邓小平的倡导下,党的各项工作检查制度也在逐步走向制度化。五是工作总结制度。邓小平历来主张党的工作要一切经过实践,及时总结经验,逐步推广,对的就坚持,错的及时改正。他坚决反对搞形式主义花架子。

4.建立健全党的生活制度。邓小平认为,以党支部、党小组生活为主要形式的党内生活是党自身建设的一项经常性工作。他主张:一是健全党支部和党小组生活制度。邓小平要求各级党组织一定要“加强支部和小组的经常工作”,“党员一定要过支部生活,过小组生活,”“这是党章所规定的,要认真执行”。[1]314二是要加强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度。邓小平指出:“党委内部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有这种风气。”[2]83三是要加强经常性管理教育制度,邓小平指出:“把经常的组织工作,经常的宣传教育工作建立起来。”[1]314他认为这是形成严格的党内生活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

5.建立健全党的监督制度。邓小平一直十分重视党的监督制度建设,以约束党员特别是党的各级领导干部。他说:“对于我们党各级领导人(包括党委会的所有成员),应该有监督”。[1]301其具体内容:一是要建立党委会内部的监督制度。邓小平认为,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是管理工作的重点对象,因此,党委会内部的监督非常重要。“我觉得,对领导人最重要的监督是来自党委会本身或者书记处本身。或者常委会本身”。“我们要重视党委内部的互相监督作用这个问题”。[1]309-310二是要建立群众监督制度。邓小平认为“要有群众监督制度,让群众和党员监督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凡是搞特权、特殊化,经过批评教育而不改的,人民就有权依法进行检举,控告,弹劾、撤换、罢免,要求他们在经济上退赔,并使他们受到法律、纪律处分”。[2]332三是建立健全纪检监督机构,邓小平多次主张要强化纪检监督工作,认为“各级纪检委员会和组织部门的任务不只是处理案件,更重要的是维护党规党法,切实把我们的党风搞好。对于违反党纪的,不管是什么人,都要执行纪律,做到功过分明,赏罚分明,伸张正义,打击邪气。”[2]147

(三)揭示了党的制度建设的基本特征

邓小平指出:“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2]333

党的制度建设的第一个基本特征是根本性。党的制度建设的根本性,主要是由党的制度的性质决定的。党的制度是党的生活规律和党的工作经验的规范化和条文化,是党的根本行动法则和依据,是全党共同意志和共同利益的体现,对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实现起保证作用。制度一旦形成,就成为党的法规,具有极大的权威性,对全党具有普通适用性、强制性和约束力,各级组织和每个党员都必须切实遵守。党的制度的这种根本性,决定了党的制度建设具有根本性。

党的制度建设的第二个基本特征是全局性。党的制度建设的全局性,是指它在党的建设的全局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党的制度不是只与党的工作的某一具体方面相联系,而是与党的工作的所有重要方面相联系,制度的完善与否对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的全局都会发生影响。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都离不开党的制度的规范和保证,离开了制度,党的其他方面的建设就不可能顺利进行。

党的第三个基本特征是稳定性。党的制度的稳定性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党的制度本身具有稳定性。党的任何一项制度都不是随意产生的,而是由相应的党的权力机关按照法定的程序制定的,其修改或废除也要经过一定的法定程序。党的制度是党内法规,一经制定和颁布实施,就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和神圣不可侵犯性,是全党意志的体现,不会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也不会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二是制度建设是党巩固组织,稳定队伍的基本条件,放弃党的制度建设,党的组织就无法巩固,队伍就无法稳定,党就将涣散和瓦解,导致出现严重的后果。

党的制度建设的第四个基本特征是长期性。党的制度建设的长期性有两层涵义:一是党的制度本身具有长期性。制度之所以成为制度,就是因为它是实践经验的结晶,被认为是可以长期起作用的东西,才用条文把它固定下来,要全党共同遵守。二是党的制度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在党的生命的全过程之中,制度建设自始至终相伴随,一方面随着党的任务和形势的发展党需要不断制定新的制度;另一方面,原有制度要随着党的任务和形势的变化而不断完善。因此,党的制度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四)强调了党的制度建设应当遵循的原则

党的制度建设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制度建设是为了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而决不是削弱党的领导。邓小平指出:“中国由共产党领导,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由共产党领导,这个原则是不能动摇的,动摇了中国就要倒退到分裂和混乱,就不可能实现现代化。”[2]267-268他强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我们多次讲过,在中国这样一个大国,没有共产党的领导,必然四分五裂,一事无成。对于党内外任何企图削弱、摆脱、取消、反对党的领导的倾向,必须进行教育以至必要的斗争。这是四个现代化能否实现的关键。”[2]258因此,党的制度建设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它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制度建设的全过程必须自始至终置于党的领导之下,决不可以脱离党的领导。二是制定出来的制度必须有利于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而不能削弱党的领导。

党的制度建设必须遵循民主的原则。既然党的制度建设的目标是实现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那么,党的制度建设本身当然要体现民主的精神,遵循民主的原则,正如邓小平所说:“一个革命政党,就怕听不到人民的声音,最可怕的是鸦雀无声,现在党内外小道消息很多,真真假假,这是对长期缺乏政治民主的一种惩罚。”“当前这个时期,特别需要强调民主。因为在过去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民主集中制度没有真正实行,离开民主讲集中,民主太少。”[2]144-145

党的制度建设必须有秩序有步骤地进行。制度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因此,邓小平强调:“必须在安定团结的条件下有领导,有秩序地进行”“不能搬用西方的那一套,要搬那一套,非乱不可”。[3]196-197对党的制度建设,态度要积极,但步子要稳妥,用采取扎扎实实,稳步前进的方法,经过周密的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改革旧的制度,制定新的制度,然后经过试点,再逐步推广。

党的制度建设必须借鉴国外经验。党的制度建设也应当采取开放态度,大胆地借鉴外国和外党的好经验,包括资本主义国家的好东西。邓小平指出:“我们说资本主义社会不好,但它在发现人才使用人才方面是非常大胆的,它有个特点,不论资排辈,凡是合格的人就使用,并且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从这方面来看,我们选拔干部的制度是落后的,论资排辈是一种习惯势力,是一种落后的习惯势力”。[2]225在进行党的制度建设时,要大胆借鉴吸收外国外党一切好的有用的东西,决不可故步自封,盲目排外。

邓小平深刻论述了党的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措施和途径、基本特征、应遵循的原则等一系列问题,形成了比较完整的从制度上建党的思想。

三、邓小平党的制度建设思想,是对马克思主义党的建设理论的丰富和发展,解决了无产阶级在执政条件下,如何搞好党的建设的重大课题,具有极为鲜明的时代特征,为社会主义国家的执政党建设开辟了一条新路子

(一)邓小平关于党的制度建设思想是对马克思主义党的建设理论创造性的丰富和发展,解决了无产阶级政党在执政条件下,如何搞好党的建设的重大课题

马克思、恩格斯的党建思想主要是解决阶级建党的问题。马克思、恩格斯所处的时代是资本主义自由竞争时期,也是无产阶级准备革命时期。无产阶级虽然已经作为一支独立的重要的政治力量登上了历史舞台,但它既没有科学的理论作指导,也没有自己独立的政党。无产阶级为什么建党?建立一个什么样的党?党的目标是什么?党如何开展反对资产阶级的斗争?马克思、恩格斯适应了时代发展的需要,创立了无产阶级政党学说,科学地回答了这些问题,及时地为无产阶级提供了党的建设思想武器。马克思、恩格斯分析了无产阶级政党产生和发展的历史必然性;论述了无产阶级政党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如何开展革命斗争;阐明了党的政治纲领;规定了党的政治目标和实现这一目标的策略原则和方法;从根本上划清了无产阶级政党和其它工人团体的界限,解决了阶级建党的重大课题。

列宁的新型无产阶级政党学说主要是解决组织建党的问题。二十世纪初,资本主义由自由竞争阶段发展到帝国主义阶段,而无产阶级革命也由准备时期进入到直接行动时期。在这个时期,俄国成为帝国主义所有矛盾的集合点,成为帝国主义链条中最薄弱的环节,因而无产阶级革命有可能首先在俄国取得胜利。而列宁所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在落后的俄国究竟是建立一个组织松散、以议会斗争为主的西欧式的政党,还是建立一个组织严密的、革命的、富有战斗力的新型无产阶级政党。他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在总结俄国工人运动经验的基础上,在同第二国际修正主义思潮和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内各种机会主义派别的斗争中,把马克思主义建党原则与俄国国情相结合,创立了新型的无产阶级政党学说。列宁集中论述了党是无产阶级的先锋队;是无产阶级有组织的部队;是无产阶级组织的最高形式;党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起来的,有铁的纪律;党内不允许任何派别组织和集团存在。在列宁建党思想的指导下,解决了从组织上建党的重大课题,把俄国共产党建设成为一个善于搞革命的党,领导了十月革命,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

毛泽东的建党思想主要是解决思想建党问题。毛泽东把马克思主义党的学说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独创性地提出了一系列具有中国特色的建党理论。他深刻地论述了把思想建党放在首位是中国共产党所处的特殊的社会历史条件和党内的本质矛盾决定的;从思想上建党就是以马克思主义作为党的指导思想,用无产阶级思想克服非无产阶级思想;党员不但要在组织入党,而且要在思想上入党,不断改造世界观,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整党整风是从思想上建党的有效形式和方法;“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开展党内斗争的正确方针;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和人民群众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以及自我批评的三大优良作风,是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任何政党的显著标志。毛泽东着重从思想上建党的思想,成功地解决了像中国这样一个对外没有民主独立,对内没有民主传统,经济文化十分落后,处于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状况,无产阶级人数较少,农民、小资产阶级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国家,党又长期在农村建立根据地,开展革命武装斗争的条件下,如何建设无产阶级政党的重大课题。

邓小平的制度建党的思想主要是解决了在执政条件下,如何建设无产阶级政党的问题。邓小平把马克思主义的党建理论和中国的改革开放,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相结合,创造性地提出了制度建党的思想,为社会主义国家执政党的建设开辟了一条新路子。他深刻地论述了从制度上建党是对党执政以来历史经验教训的总结;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有力保障;必须以民主集中制建设为基础,加强党的各项制度建设,包括建立健全党的领导制度、组织制度、工作制度、生活制度、监督制度;党的制度建设的基本特征是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党的制度建设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必须遵循民主的原则,必须有秩序有步骤地进行,必须大胆地借鉴外国外党的经验。邓小平党的制度建设思想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党建理论,解决了无产阶级执政党建设的重大课题。

(二)邓小平关于党的制度建设的思想是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为社会主义国家的执政党建设开辟了一条新路子

邓小平制度建党的思想是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条件下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有着极为鲜明的时代特征。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马克思、恩格斯没有领导无产阶级政党执政的经历。列宁领导十月社会主义革命胜利后。虽然提出了一些极富价值的执政党建设思想并且为加强和改善执政党的建设进行了一系列的探索和努力,但是,毕竟他去世过早,没有来得及把这些思想定型下来。斯大林对于列宁的执政党建设思想有所继承和发展,但是后来的实践证明,苏联共产党的执政党建设是不成功的,这是导致苏共垮台的重要原因。新中国成立以后,毛泽东对执政党的建设进行了不懈的努力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从20世纪50年代后期开始,由于毛泽东“左”的错误思想的发展,党内生活逐渐不正常,从而也导致对执政党建设的探索陷入迷误。

因此,无论是列宁、斯大林,还是毛泽东,在执政党建设方面,尽管做出了种种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然而,在执政党到底应该是一个什么样的党,如何建设一个不同于革命党的执政党这样一个重大问题上,并没有搞出一整套成功的、成熟的思想来。

任何成功的经验都是建立在前人探索和失误基础之上的,中国共产党是一个善于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的党,因而也就是一个能够不断进步的党,历史造就了邓小平。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是一次具有深远历史意义的会议,全会形成了以邓小平为核心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它不但标志着我国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也标志着邓小平党的制度建设思想开始形成。邓小平这一思想的形成不是偶然的,有着深刻的历史背景,鲜明的时代特征。

十一届三中全会使我们党从长期“左”的错误思想的束缚中解放了出来,恢复了实事求是的马克思主义思想路线,党的工作重点由以“阶级斗争为纲”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轨道上来。改革开放成为时代的主旋律,从而使得我国的社会政治经济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这种情况可以用“二个转变”来概括:

一是从僵化的体制,封闭的环境到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的转变。这一转变要求我们不但要坚持党的领导地位,更要改善党的领导方式和领导体制。随着经济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对党的领导方式和领导体制提出了新的挑战,要求党必须在加强党的领导的同时,改变过去行政命令式的领导方式,改变过去由党委包揽代替一切的做法,不断发展和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加强社会法制,建立起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执行统一高效,监督富有活力,既集中统一又相互制约的新型领导体制。

二是从计划经济体制到市场经济的转变。这一转变要求党注重制度建设,探索一条从严治党的新路子。由行政命令型为主的计划经济体制转变到以市场调节为主的市场经济体制,而市场经济又是法制经济,强调依法办事,尊重法制。只有建立起公正严明、强大有力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才能保证经济的有序发展。对于执政党来说,就要求建立起以制度建设为主的从严治党的监督和管理体系,把依法治国和依法治党统一起来,这样才能使党的自身建设与市场经济的发展相适应,使党的自身改革与社会改革相协调,并起到有力的引导和保证作用。

任何一种新理论的出现和发展都是实践的产物,而邓小平党的制度建设思想的形成和发展,正是适应了时代发展的迫切需要。它标志着我们党总结了执政以来正反两方面的历史经验教训,特别是改革开放,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丰富实践经验,形成了一整套比较成熟的无产阶级执政党建设的理论,为社会主义国家的执政党建设开辟了一条新路子。让我们在邓小平党的制度建设思想指引下,在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把党建设好,就一定能够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取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更加辉煌的胜利。

收稿日期:2008-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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