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眸三普,以碑载道论文_梁信

回眸三普,以碑载道论文_梁信

——关于零散碑刻保护工作的思索

梁信 山东省邹平县文物管理所 山东 邹平 256200

摘要:碑刻融自然、人文诸学科于一炉,内涵博大精深,以碑刻为载体的碑文化源远流长,几乎贯穿了整个中华文明史。“三普”中发现很多零散的碑刻,生存状况堪忧,如何更科学的保护、利用好这些零散碑刻是本文所探讨的主要内容。

关键词:“三普”,零散碑刻,文物保护

碑刻具有很高的艺术价值与文献价值,碑文化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碑已经成为一部记载几千年中华文明的石质百科全书。它集记事、颂德、褒奖、昭示、纪念等功能于一体,融人文、自然诸学科于一炉,内涵博大精深,影响古今中外,是一座藏量极为宏富的名副其实的中国传统文化大宝库,是不可多得的国之瑰宝。

一、追本溯源

碑,最早出现于周代,一种是周朝宫殿中竖立石碑,观测日影以判定时间,一种是置于社稷和家庙门前的石头,举行祭祀礼仪之前用作暂缚三牲。不论是庙门之碑还是墓所之碑,最初都不刻字,只是作为一种特定场合的器物来使用。

东汉初年,有人为使先人名德传之后世,就在碑上面刻字,主要记述死者生平事迹,随后人们争相仿效,至桓灵之际,已成时尚。魏晋以后,刻碑不再限于追记故人,凡纪事、传文、造作、灾异等均可刻碑以志。自此,碑的形制也就逐渐固定下来,题额必居中,碑文需布满,更有名家撰书,精工巧镌,螭首龟蚨,造型华美,已成为一种独特的艺术品类。

二、生存现状

笔者亲历了第三次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在田野调查中发现散落在田野乡间的碑刻多达几十处,它们散落在水渠边、道路旁、树林中,还有很多碑刻被民众分割后用来做门墩、搓衣板、修渠、修桥,有的甚至用在圈养家畜或者民房的墙上。在普查中让人扼腕的一幕:宋代伏生祠遗址周边民房的墙体上发现了原伏生祠中的碑刻,这些碑刻正书中间有行书、草书、隶书、篆书等,其质朴拙重、粗犷浑厚的书法风格,娴熟的雕刻手法和记载伏生“再造尚书”的珍贵史料,充分反映了当地厚重的历史文化,蕴含着深刻的历史文化价值。可是这些碑刻无法作为不可移动文物登记,无奈他们就这样悄无声息地埋没在芸芸众生的普通物件中,被人们所遗忘。一个地区如此,那么全国又有多少零散碑刻遭此厄运,笔者不敢妄言。假如要把全省、全国的零散碑刻保管好,这将是多大的一笔财富啊!

现在流落于民间、散布于野外的零散碑刻存在管理缺位现象,盗窃、损毁事件时有发生,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按照我国现行的法律和管理范畴,这些零散的碑刻,既不能被认定为不可移动文物,又没有被作为可移动文物眷顾,那么它们的出路在哪里?如何保护更科学、更合理?

三、文保之路

笔者注意到,很多文博单位早在“三普”期间就已经开始积极探索零散碑刻的文保之路,并逐步完善,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且易于操作的经验和方法,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

“山西新闻网”于2012年4月刊登一篇名为《大同为零散碑刻建档备案》通讯报道,介绍了大同市对于“三普”中所发现零散碑刻的保护方法和经验。上级文物部门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区切实加强零散碑刻的管理工作。对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中已做过登记的零散碑刻资料进行归纳整理,建立登记档案,为多方征集来的零散碑刻,设定具体的场所,责成专人看管;对零散碑刻采取封闭式保护,防止风化和污染。一个“通知”改善了零散碑刻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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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制定了《河南省田野零散碑刻文物集中保管试点工作方案》,明确指出零散碑刻的保管原则:散落在田间、地头、山林、路边等零散碑刻文物全部集中保管;对带有地标(纪念)性的田野碑刻文物,如无专门机构和人员管理保护,不具备物防、技防条件,文物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的,应集中保管,待其符合安全保护条件后再将其置放回原地点;散落在村庄中,无专人看护的碑刻文物,原则上集中保管;散存于村民家中,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碑刻文物,原则上集中代管。还成立了协调、安全、技术小组,在确保碑刻文物安全的前提下,对每件集中保管的时刻进行了GPS定位、拓片、照相及原始的文字记录,科学记录了碑刻的原始信息。

正是他们的不懈努力,不仅帮零散碑刻找到了“家”,还出台政策给他们上了“户口”,从此“二等公民”一下成为活跃在文物舞台上的一颗“新星”,让这些散落在田间山野的“历史记忆”“活”了起来,值得点赞!

四、探索思考

经过数千年的繁衍发展,碑在我国社会中的应用已拓展到十分广泛的领域,已经成为一部记载几千年中华文明的包罗万象的石质百科全书。对于这份不可多得的国之瑰宝,我们有责任倍加珍惜和继承,在目前情况下,窃以为保护这些零散碑刻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规范先行

山西和河南的保护经验也恰恰说明了这一点,“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两省文物部门通过下发通知和出台方案等形式,为基层文保单位的零散碑刻保护工作指明了方向,为零散碑刻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大动力和支撑。

2、政策扶持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做出一系列重要指示,特别强调要“让收藏在禁宫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这就要求要在坚持有效保护的前提下,做好中华大地上所有文物(理应包括零散碑刻)的保护和利用工作,充分发挥文物的价值。但是,基层文博单位存在人员少、保护经费短缺等各类长期遗留问题,迫切需要政策和经费上的支持。

3、强化责任

政府是重要社会活动的主要组织者和领导者,是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制定者。加强零散碑刻的保护必须强化当地基层政府的责任和担当意识。河南省在保护基层零散碑刻过程中,就采取通过与当地文物部门或乡、镇政府签订文物安全责任书的方式确保文物安全。田野零散碑刻的集中保管,得到了县市政府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开展的有声有色。通过这一举措,让零散碑刻得到了有效保护,政府对文物保护工作的责任得到进一步体现和强化。

4、增强意识

碑刻拥有悠久的历史,但碑刻尤其是零散碑刻在人们心中的位置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尚未被人们所认识,因此既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等传统媒体大力宣传,也要拓展宣传视野,机动灵活的利用网站、微博、微信等各种媒体和平台从多角度、多方面加强宣传,让群众认识到保护碑刻的重大意义,增强全社会的文物保护意识,这将为我们碑刻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良好的群众基础。

“松篁无俗韵,金石有遗音”,此处无声胜有声,碑刻通过历史的时空向我们传递着先人们生存繁衍的信息,为我们保存了极为珍贵的历史资料,保护它就是保护我们的文化遗产。以碑载道,使祖国的文化得到全方位的传承,让碑刻为我们讲述那些遥远的曾经发生在这片土地上的故事。

参考文献:

[1]辽文.辽宁:浅谈碑刻的源流与特点.兰台世界.2008

[2]京文.北京:珍藏散落田间山野的“历史记忆”.中国文物报第三版.2014

论文作者:梁信

论文发表刊物:《文化研究》2015年9月

论文发表时间:2016/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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